本人在江苏无锡惠山县有一栋祖上老宅,持有50年代土改时开具的地基所有权状。老宅于70年代初期翻新再建,后由于我们都在外地工作,因此老宅暂时空置。80年代村政府对全村进行房屋改建,当时因个人原因,所以我们未能加入改建,因此老宅房屋仍旧保持原样。现在由于子女结婚,我们老夫妻决定回老宅安居,将自己的房子腾出供子女居住,但回老宅发现其已破旧不堪,完全无法居住,于是我们想再修补住宅以便入住。但是我们的申请被村政府拒绝,其理由是一、我们所属村镇正在计划改建拆迁,所以现在所有住房一律不准翻建再建,到拆迁时再作安排。二、我们的老宅已经来屋顶都没有了,只剩房梁,所以再翻修的话不能算作翻修,要算作重建了,所以不允许重建。三、因为我们的户口都不在祖籍且在外地都有住房,所以我们也不能享有在这里建房的权利。 我们想请问我们持有土地权状是否有效?如果有效,那有人在80年房屋改建时将房屋私自建在了我们的宅地基范围内,算不算违章搭建,我们有没有权利要求其拆除并赔偿?如果土地权状有效,那我们想翻修我们自己的老宅用以居住,为什么就不可以呢?如果村里一天不改建拆迁,我们就一天不能回老宅居住,这样我们还怎么生活?70年代才新建的房子,怎么莫名的就连屋顶也没有了,围墙也倒塌了,如果不是人为破坏,会损坏的这么严重吗?我是否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以上问题,烦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一下,以解决我的困惑。非常感谢!
有偿使用建设用地使用证缴费手册能否认定房屋所有权和地基使用权
农村有一家四口,父母修了4间房。92年领了农村建设用地使用证300平方,证件上是父亲的名字,他有两 个儿子,一个结了婚,一个在上学。92年,国家征收有偿使用建设用地使用费。父亲当时住着2间,大儿住了2间,父亲要大儿交了2间的使用费。每人的使用证上都写着150个平方。10年后,小儿结婚了,要分房子了。大儿子说:要分你
我院里有北屋四间,其中我母亲有两间;另两间给我儿子;东屋两间我住,西屋两间我妻子住。但是我妻子不同意北屋的两间给儿子。请问我给儿子的那两间房合不合理?请您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房屋所有权是我母亲。 情况是这样的:1998年人口普查时村里把我的户口放在了我母亲的另一个院子里了,现在我想要把我的户口迁回到我
你好,我们是婚前购房(2007年购房,2009年结婚),首付是我父母出的,房产证上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是房屋所有权人,老公是共有权人),婚后想把房产证更改为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如何做到? 把房产证更改为我一个人的名字之后,万一以后离婚,在法律上房子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吗?
您好:祖房(老宅)拆迁,现在已经封房取号,可是老妈与舅舅就所有权分割出现僵局,没有结果,老妈年纪88岁,如果争议无果,期间老妈过世。 请问:儿子是否有权继续介入分割争议,老妈过世以后儿子是否拥有继承权?儿子是否享受老妈房屋拆迁赔偿与补贴。。。。。。敬请赐教.不胜感激!
房屋所有权上是我的名字,写着单独所有,但是是婚后买的,离婚了有问题吗?
房屋所有权上是我的名字,写着单独所有,但是是婚后买的,离婚了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