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的时候,曾有某龙开发商过来我家这片城中村商量改造问题,当时这里大部分人都签了协议,只有我家等小部分没有谈下来。后来因为各种问题,这片城中村一直没有开始改造。直至近来,某龙开发商开始谋划继续改造计划。这次他们居然说我家98年已经签了协议,还拿出复印件给我们。我爸一看就火了,协议上居然有我奶奶的签名和手指模(我奶奶是户主),但重点是我奶奶是彻底的文盲,绝不可能会签名的,而且我奶奶也绝对没有打了那个指模,此协议是伪造的。协议上的建筑面积也与我家的房产证面积不符,协议上规定签订后交付土地使用证,但是土地使用证是还在我们这里的。某龙开发商说我们不用紧张,此协议是无效的,他们拿出来只是想证明我家当时也是签了的。我们当然不紧张,我觉得此份协议多方面有漏洞,根本不成立。我紧张的是这个开发商能使出这种手段,我还怎样放心让你来开发。现在协议复印件在手,有如下问题希望大家帮帮忙。 1.邻居们如果当年真签了协议,并交付了土地使用证,这些协议是否还有效?此城中村现在就只能由某龙开发商继续开发? 2.我们要到什么地方立案?要走哪几个程序?需要搜集什么资料?但此伪造协议正本在开发商那里。我奶奶仍健在,不过耳聋眼睛也有问题,行动不便,如果真要上法庭可能也上不了。 3.这是属于民事还是刑事?开发商冒签,应该是刑事范畴的? 4.现在我们还能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某龙开发商如果要跟我家签新的拆迁补偿协议,我家也不会签,因为此开发商信用破产,怎么放心。 先谢谢大家!
我朋友是学员开教练车学习教练坐在旁边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出交通事故,交警方面一直都是找教练解决问题现如今教练威胁我朋友要负责,不然家属会找我朋友家探讨死亡赔偿一事.碰到这样的问题该如何处理?正在迷惘中,我朋友都一点想自杀的念头.
有点法律问题想咨询,急急急,关于土地被征用赔偿问题,请懂法律的专业人士帮忙解答.谢谢
您好.我老家是湖北襄樊市保康县的一个小镇上.十年前镇上小学征用我家位于校外的9分多产量田,双方协商签订了有效期为十年的合同.合同约定由学校每年赔付我们家900块钱,十年后返地还耕.就在2004年左右镇上修路从学校又占用了那些土地(当初一共占用村里十多户村民的产量田),此期间到今年学校一直没有停止过每年900元的赔付,今
既是中介公司又是"二房东",三方协议中房东和中介是同一人,请教一些法律问题~谢谢~
08年8月底,我通过中介公司租了一套房子,而这家中介公司是这套房子的"二房东".所以房子出租方那一栏和做为第三方的中介那一栏都填写了这家中介公司的名字,租期是一年.当时那家公司是房租出收了,中介费也收了. 下个月底我的租期就快到期了,而这时候我的空调却坏掉了,找了那家房产公司的人来看过,可能坏得挺厉害的,说要不我自
丁XX,是我妈妈。 丁XX,44周岁,工龄12年(按缴费年限) 2000年进入三丽电镀厂,因在晚上加班时发生脑溢血 问题1:应享受几个月病假?病假工资按何标准? 2:几年44周岁能否办理病退? 是否要公司证明? 3:现病假6个月,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只赔偿1年1个月,计9个月工资,合理吗?是否把余下的合同期加进去? 4:是
关于我父亲的工伤一次性补偿问题,请帮忙在法律方面解答下.谢谢
我父亲在国有企业工作,曾有两次工伤经历,经鉴定为4级工伤.我父亲的单位在2004年宣布破产,一直拖到今年才把一次性工伤补偿18个月工资,起点是2004年前的工资标准,而且工伤津贴没补,我想请问是否合理?我个人觉得本来是2004年就该解决的事一直拖了5年,是否可以按今年的工资标准来要求补偿?
我有一朋友,想请教各位律师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一些问题。该朋友在农村一荒地上向村里承租一块地,自己整理地基后建房并开了一饭店,一直营业,饭店执照等齐全,已经近二十年了,以前租金每年照付给村里。前几年承包合同改变,签了三十多年租赁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十几年的租金。目前,因建厂需动迁,急问怎么补偿?已交租
本人的房子原址是居住房和门面房,现在是小区绿化带,在补偿中会给我一套门面,现在填写合同我想强调一下几点问题,我该怎么在合同中填写:1、离原址最近要门面,不能给的太远太偏;2、门面不能和别人的混合,要求自己独立的!比如我和邻居各有50的门面,结果开发商给我们两家一套100的,我们办房产证就麻烦,我该怎么在合
律师您好,恳请你帮忙解答关于解聘的问题:首先是合同期未满,但公司因为找一些理由解聘,案由1、侵占公司电脑,但实际上电脑在公司文员处保管,包装完好从来没有用过,案由2、广告发布合同,代理公司未按合同行使造成实际制作少于计划,少制作费用约5万元,但目前工程未验收,实际根本没有付款,不存在给公司造成5万元的经
关于土地问题,本人对法律不是很了解,请各位律师说明白一些,谢谢
我是农村人,在家旁边有些地用来种菜,地边有一条小河流水的,当然小河的位置不是我和他(占用土地的人)的吧!他想把小河的位置用了,再把我的地挖开把小河的水移过来,他就自己占用小河的位置,我就要付出小河流水的位置。他们占用了一半小河的位置今年还想占过来,上年他们占用了一半小河位置,我们就不理他,今年他们太放肆
各位好心的律师朋友们,恳请帮忙解答一下我的困惑: 我06年11月进公司,公司是外企驻深圳代表处,无用工权利,所以目前我们是通过外企服务部签的合同,算是劳务派遣员工。以前合同一年一签,当前的固定合同是2009年1月1日 ~ 2010年12月31日,之后未续签,但合同中有写明:“本合同如为固定期限的,到期即终止,但本合同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