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2005年,因为家庭困难,父亲与外村农民,签订了卖房协议,同意把房子卖与受让方,并把宅基地前后的地给对方种,房子未过户。后来,父母没有宅基地,在亲戚的宅基地上造了房子。对方多次催促过户,一直拖到现在,父亲去世后,由于有拆迁的说法,对方强烈要求过户,按照常理,我们也没有不过户的道理。但是如果过了户,我们家就没有了宅基地,如果亲戚要回宅基地,我妈妈就没有住的地方了。我想知道,当初的买卖合同是否可以判为无效,因为宅基地是不给买卖的,而且对方居住的还是原先我们家造的房子?如果对方打官司,谁负担费用,是打官司输的人承担吗。
协议2005年签订的,大队有人参与协议制定,是由父亲签字(父亲2010去世),家庭其他成员均未签字,买房后我们一家人在亲戚的宅基地上造方并居住至今。妈妈的户口还在原住址未变.
请问1、上述情况,买卖双方私自转卖农村房屋是否受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由于房屋转让协议中没有家庭其他成员的签字认可,现在家庭其他成员提出该协议的有效性,是否成立?
2、上述情况,如果房屋买卖行为受法律保护,本人所拥有的农村宅基地配额是否一起随房屋转移给了买方?
3、上述情况,如果买卖双方没有同时到场,宅基地管理部门是否仅凭双方的协议就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
我叔叔10几年前买的别人的房子,前几年他去世了,现在农村的房子要拆迁,但那个卖房子的现在和我们家要那个宅基地,他说他只卖了房子,又没有卖土地,还有这个道理吗?那买了别人的房子,那这个宅基地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啊?那个房子的房产证在我们家!
一位80多岁的老妇人,因为她没有儿子,她第二个女儿结了婚,与老妇人一起住,原本房屋是属于老妇人的,可是房产证不知为何转变给他的女婿,即她的第二个女儿的丈夫。可是她的女儿和女婿对她不好,老妇人现在想拿自己的房产证。有什么方法可以拿回吗?
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婚后购房,一方以父母残疾为由争夺房子所有权?以母亲残疾为由争夺房子所有权,这跟我们婚后自行购房离婚时争夺房子的所有权有关系吗
本人与林某订婚,由于年龄没到没领结婚证,2009年2月分在金水湾房地产公司购房,当时合同上签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可是农行不允许不是合法夫妻的共同贷款,于是房地产公司的售楼小姐就改了一分合同,其他的合同都还是两人名字。由于本人与林某要分手,这个房产的所有权想拿回来,官司的胜诉率多大。纠纷的关键是,银行的按揭
离婚房产所有权,婚后购买双方只有一套房,开庭是否可以主张共同使用该房屋而(不进行房子价值竞价或评估)
离婚房产所有权,双方均主张房子所有权,原告和被告在举证期限内双方均没有对房子提出申请法院评估房产,现值双方都无法承担。那么在开庭时,被告一方可否再主张对房子所有权进行实物分割等于两人共同拥有产权共同居住使用,是否受举证期限影响?
请问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现在协议离婚了,协议书上房子是归我,但是还款是由他来还,但是对方没有履行协议,然后公证后贷款是由我在负责还款,我想把对方的名字取消,但是房子贷款没有还清,而且对方是主代人,贷款还清后,是不是不可以把对方的名字取消,我有权力取消嘛?
在奶奶的宅基地上翻建的四间平房,房产证是奶奶的名字,这个房子还算是我父母所有吗?
1993年,在所有亲戚朋友无异义的情况下,我父亲拆了六间老宅中的三间,在原址上翻建了四间平房.全部盖房费用由我父母承担.房子盖成以后,我父母还把我爷爷奶奶接到新房一起住.现在奶奶去世了,爷爷健在。房产证上是奶奶的名,现在又面临拆迁,我们这个大家庭挺和谐的,三个姑姑和三个叔叔对这个房子归我父母所有都没有异义,但
您好,我想知道宅基地上的房子产权的相关问题?由于父亲身体不好,家庭条件特殊,于2005年于外村的农民协议卖房,在大队相关人员的公正下,双方签订了卖方协议。房子和地转为卖方所有。但是房子没有过户,是我父亲签的字,现在父亲过世,买方要过户。大队的人来协调说过户吧,即使打官司卖方也赢不了。请问是否可以不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