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湖南永州人,我亲戚被别人用木棍打伤,致手左尺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请问具体有什么赔偿标准,望给予答复为谢!
丈夫与他人合作一项目,项目金额达2000万,全由他人打入我丈夫账户,这笔钱投入到项目中去3个月后,对方要求退出,并要求返还2000万,因该钱投入到项目中,无法返还,并且之间有个简单的项目合作协议。对方不服,遂告他丈夫诈骗,刑事拘留了她丈夫。我对这些项目包括钱一概不知,如果被对方胜诉,丈夫因诈骗被判刑,这笔钱
我被入室抢劫的砍伤,脖子25公分,肩膀5公分的 *** 口,右手食指、小指屈指肌腱被砍断,食指神经断裂,现在已修复,小指变形屈指手阻食指神经瘤,需要再动手术。现在医药费是不到1万,按律师算的加上误工费(因为是春节没住几天院)和护理费共2万多元。请问如果无法评残,我还可以要求其他赔偿吗?难道我只能得到这么点钱?
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现在执行什么时候的司法解释,是否还执行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的规定。有没有全部或者部分新标准。
鼻骨粉碎性骨折;折远端向下塌陷移位,左侧鼻骨局部内陷;鼻中隔向左偏曲。请问能构成重伤吗?如果不能,我治疗费及其他费用花了10多万,法院会判决被告赔偿这么多吗?
2007年在湖北宜昌市发生了一起因为农家的田地问题,事情恶化,导致发生双方打架斗殴,造成本人父亲被对方用刀捅死,2007年,经过法院判决:对方赔偿我方5万元,从事发到至今,对方赔偿金额只有500元,对方家庭有4口人,两个小孩,一个(姐姐)因为是刑事案件的主谋人,已被抓获,现服刑中,另一个是弟弟 现在在北京打工,
我侄女受到人身侮辱,对方当事人要求对她进行赔偿,侄女找了个律师与其洽谈,开始没有说代理费的事情,双方更没有签受理合同,目前案件进入关键时期,律师说因是风险代理,代理费要一万,请问这个合理吗?我觉得这费用确实太高,是否可以另外寻找律师代理?
三人共同犯下的一个刑事案件。主犯判8年,附带民事罚款5000多元,两名从犯各判1年半并附带民事罚款1200多元。现两名从犯均已出狱,另一主犯尚在狱中。前不久,法院以责任连带制向其中一个从犯(甲)收取了2400多元(两名从犯的罚款)的罚款。又于半个月后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从犯(甲)的银行卡中直接伐拨5000多元。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