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至今已有8个月,有认定书,但公司不按工伤待遇发工资,我工资4868,他只给我1414,现在我没答应他们停薪留职的条件他们一分钱都不给我,其实我实际工资就是4868,但每月工资条他们把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这对我提起仲裁是否不利
律师:您好!公司在我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以我未正常上班为由,拒付我正常工作时的交通和服装津贴。请问是否合法?我正常上班时,交通和服装作为公司支付员工的补贴,每月按时发放,有工资卡为证,并合法交税,即使每月只上一天班,此类补贴也是全额支付的。我认为工资的计算应当以工资条收入为基础,请律师解答,谢谢!
我是沈阳的某单位的一名员工,在此单位在工作期间受了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此单位只住院期间一共给500元生活费,生活难以继续,在没办法的情况下,三个月后到另一个单位上班,问原单位是否应赔偿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请帮助解决此问题。 非常急...谢谢...请各大律师帮忙解决....!!!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请教以下问题:我06年受伤,认定为工伤,2个12月停工留薪期满后,骨折还是没愈合,继续治疗工伤,一直到2010年元月才取除内固定,2010年10月鉴定为玖级,1,请问09年,2010年这两年单位还应该继续发工资吗?,2,我的劳动合同08年12月31日到期,我治疗工伤期间公司一直没和我又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我出具
工伤停工留薪期未拿到劳动鉴定结论前一直都有发最低工资。结论出了以后停工留薪的工资应减去已发的最低工资吗? 如果员工停工留薪期已过又无假条也不来上班,但公司一直有帮买社保,什么时候可以停保?如果要赔偿的话,能减去已代缴的个人社保部分? 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是(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数的50%÷30天)×实际护理天
本人于2011年2月14日发生工伤事故,至今尚未痊愈,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从2月份至今,本人应该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但是企业拒绝支付原工资标准,只肯支付生活费,请问,我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