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买到产权式商铺后,与开发商签订了商铺委托经营合同,开发商负责经营,每月按商铺价值返还10%的租金,并且3年后可无理由原价退铺。这样的合同有效,合法吗?没有与第三方签订委托经营合同。这样法律有没有要求,合法有效吗? 国家在商铺托管方面是不是要求第三方托管,开发商不参与托管经营,这样做是为什么?
我所居住的小区只有门卫和一个专门收物业管理费的,小区有掉车的,有家中失盗的,并且晚上半夜经常院内人声喧哗车子鸣笛也无人管理,作为业主该怎么办
房地产开发项目因资金不足与其他公司合伙,该项目我占20%的股份,本人想委托授权第三方收取这20%的股份,这个委托授权书怎样写?
国家征收可耕地和房地厂开发耕地的区别。 房地产开发可耕地是不是比国家征地价格要高? 国家真对房地开发可耕地具体赔偿是多少,应该怎么赔偿农民才合理。合法。 有没有具体证据、以及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