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和韩某离婚时家里一切都已平分;但韩某口粮田在农村出租,所得钱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陈某是否有权分割。
父母生前经过公证,将名下的房产赠与女儿,那时女儿已经结婚,公证书上只写女儿的名字,这样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因赠与后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户名还是父亲的,若女儿现在离婚,这处房产怎么处理?
甲男和乙女2000年登记结婚后,由于乙女2003年教师农村进城考试,没户口,甲父把其居住的房屋赠与甲,并做了公证。但公正书上只写赠与甲,没写赠与甲个人,少写(个人)两个字,现甲、乙因感情不和欲离婚。乙女要求分赠与的房子,请问乙女是否有权分得该房产。(甲父已去世,甲母还健在) 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
甲男和乙女2000年登记结婚后,由于乙女2003年教师农村进城考试,没户口,甲父把其居住的房屋赠与甲,并做了公证。过户到甲名下。但公正书上只写赠与甲,没写赠与甲个人,少写(个人)两个字,(房子壹套是立协议人甲父、甲母共同所有,现决定将上述房产全部分给儿子甲,产权亦归甲所有,甲表示同意),现甲、乙因感情不和欲
婚前男方通过打工买房,由男方父母在家代交的款,合同方为男方,现离婚,房产证还没下来。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请问婚后我老公家分得的动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有我老公的名字。 此动迁房属于我老公家的私房。当时户口本上的户主为我公公。动迁时是数人数,但是因为是私房,所以也算面积。动迁时,我的户口虽然不在其中,但是动迁组要求我们提供过结婚证。另外,我儿子的户口也在里面,所以当时分配时也计算了
前段时间曾经发表了这样一个问题,现在再细化一下,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甲男和乙女(农村教师)经人介绍认识2000年登记结婚后,关系一直不好,2002年曾经去过民政局一次,因要到单位打证明怕羞没离成,就这样一直过着,关系一般。由于乙女2003年教师农村进城考试,没城市户口,(户口都在各自单位里),与甲、甲父商量后,
2007年7月我个人付了一套房子的定金和定房款,当时已和男友同居,男友说用他的公积金贷款利息低,房子就写了他一个人名字,2008年年初办了结婚登记,年底办得房产证,我们共同还贷一年,婚后三个月男友就用他个人婚前的存款把所有房款还清,现在他提出离婚,说我无权分该房,他说得对吗
我的房子是按揭,07年买的,还没有房产证,今年才认识我现在的男朋友,现在马上要结婚了,如果婚后有问题,男朋友有没有权利分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