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教师,学校曾安排我做警卫工作,为阻止社会人员进入学校,发生矛盾,对方先对我辱骂,后用砖头夯我,气愤之下我还手,造成对方骨折,鉴定为轻伤,经协商要求赔偿款15万元,未达成协议(我当时有躲避的条件)。公安和司法机关都认为对方虽过错在先,但我不属于正当防卫。法院审理后认为我犯有故意伤害罪。问,我有投案自
我是一所小学的校长,2011年因为校服问题。判我缓刑。2012年开除我公职。需要说明的是,我一不是科级干部,二不是公务员。可是我们县里说可以参照这俩点去处理。我真是搞不懂。
我兄是一名公务员,因受贿罪今年被判处缓刑,请问可以保留公职吗?如不能退休后是否可领退休金
我兄是一名公务员,因受贿罪今年被判处缓刑,请问可以保留公职吗?如不能退休后是否可领退休金。恳求请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