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八点十分左右,由于路灯昏暗当时那个十字路口无红绿灯,视线不好,一醉酒行人横卧在刚过十字路口的由北向南的超车道上被我车撞伤,我采取紧急措施送医院及时抢救,并及时报警。且该行人也有开车他的车停在由南向北的马路旁边,请问责任怎样认定?
车在正常的行驶中撞伤横穿有双实线道路醉酒的行人。立刻拨打120.122救人报警送往医院。并垫付医疗费.住院押金。肇事车辆无牌照无保险,是汽车厂商雇佣司机送往外地销售公司的商品车。司机有驾驶证,有与送车队组织者签订的雇佣协议。协议内容规定出事故与组织者无关。事故的大体是在正常的行驶中,马路上有2个醉酒的人过马路
去年10月被公汽撞伤,颅内出血,住院近1月,12月底复查伤口化脓,之后消炎处理,今年4月初伤残鉴定十级,现在伤口又化脓,正在消炎处理,医生说有可以是脑内积液没处理干净,有可能是缝合的线有问题?公汽公司要把这件事结案。责任鉴定书本人没收到,只是听公汽公司说他们责任40%。责任鉴定书是不是应该给本人?伤口没痊愈是不是不
伤者是51岁的一个妇女 孕有2个儿子 一个25岁跟随前夫 一个13岁父亲也因交通事故已经身亡 跟随伤者 无力承担任何费用 现在伤者的治疗费用由肇事者垫付 出事地是一条长下坡路段(南坪到会展中心) 机动车驾驶员视野开阔 遇上行人横穿马路(有地下通道没走) 被机动车撞伤 责任认定一般行人会负多少责任?出事时伤者是一个人 伤
我亲人四月份醉酒驾驶摩托车被小车撞伤,由于伤情严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现在事故责任还没有划分。请问现在处理是不是会按照危险驾驶罪来处理?事故是四月份发生的,现在处理是按照五一以前的还是五一以后的法律法规来处理?
我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行驶时一中年妇女横穿马路被撞,倒地时手被车轮胎压伤,不严重,未伤骨,因看她受伤,车辆又多,没报警,及时送她到医院,医药费用全是我出,但伤者要求赔偿她所用费用,我车子也有撞坏,该如何处理,现在报警还可以吗?
在高速上,我以110码的时速行驶着,突然一个行人横穿高速,我减速到40的时候撞上了,请问,我要付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