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购买一套拆迁安置房,但当时由于产权证还没有下来,无法过户 签订的合同上约定" 房屋面积,车库面积,总房价。并没有约定单价以及如果产证下来有误差应该怎么处理 之类的条款. 2011年4月份房东产证办下来后,发现车库面积比原来签订的合同的面积多了10 个平方,要求我们被差价,并按1800一个平方来补(这1800的单价是原房东拿到 的安置房当时车库的价格),不补差价不给过户. 请问,我们对于这个差价一定要补吗?二手房的面积不符是否可按商品房的3%误差计算? 如果原房东以重大误解来解除合同,可以吗?
案 例 甲方在房产信息网站上发布了出售一处“别墅”(实为联排二楼带院)的广告,载明该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276平米)、价格80万全产权以及售房人的联系方式。乙方看到这则广告后,与甲方留下的号码联系,并至该房屋看房,乙方因非专业人员,故未对房屋进行测量,在双方的商谈中最后确定了买卖价格为60万,所有手续及
二手房交易中,按揭部分是由银行转到卖方在银行户头上,那这部分钱款是否有需要叫卖方写收款收据给买方?
二手房交易中,按揭部分是由银行转到卖方在银行户头上,那这部分钱款是否有需要叫卖方写收款收据给买方?
2009年11月,我想给我的二手房过户,但原房主在外地,不能回来到房管所签字,房管所不给办理过户手续。我的一个朋友说:“他能帮这个忙,有认识人,比你这还难的事都能办。”我信任了他,过程是这样的,他说你听我的,让我的邻居陪他到公证处证明一下房子是你的,我的邻居就去了,到了公证处,公证员问你是房主的邻居吗?邻
1个月前,原先购房的时候按照上家产证上面所写的42平方购入; 交易后等待新产证下来的过程中接到交易中心的电话说:实际的面积应该是39.5平方。 我是按照原先的面积支付房款的,相比后来的39.5的面积多支出了近5万。 这个情况下我该如何处理?! 若要求上家退款相应款项的疑问: 这个退款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 上家
事情是这样的:就在11月25日中午,某房产中介给我介绍了一套房子,但是我去看后比较满意,就向中介交了所谓的“保证金”一万元,并签了一份由中介自定的《委托购房合同》,其中里面提到此保证金房产中介会转交给卖房人作为定金,若甲方不购买此房,乙方不退还此金。若卖房人不卖此房,乙方会将此保证金原数退给甲方。请教下
在房山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当时交定金2万元,后由于中介计算的贷款金额无法申请到,想申请解约,先要求支付中介费,是否合理? 该中介在签约时写的实际购买房价与网签价格有出入,且中介一直在建议我们采用商业贷款目的是为避营业税。
应中介以“为买房人提供房屋出售证明而签定了一份简易的买卖合同,合同上只有交易金额而没其他相互约定,现买方购房贷款应银行问题办不下来,做为卖方本人也没收到买方的预付款,卖房是否可以终止此份合同继续找下一个买家签定买卖合同?如果跟下一买方再次签定合同是否会被视为一房两卖而承担赔偿责任?” 特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