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育有四女一儿,五个孩子。十多年前,舅舅意外去世,姥爷给儿媳办了工作,又让孙子当了兵上了班,可孙子和儿媳并不孝敬,除了要钱,根本不去看望老人。姥爷对孙子已经变成了溺爱,现在姥姥患了重病,已经是晚期,姥爷攒了几万块钱,却不给姥姥看病,要留给孙子用。我想请教一下律师,现在姥姥要立嘱,按法律来说,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姥姥想把她那所得的那部分平分给四个女儿,遗嘱应该怎么写,需要办理公证么?(姥姥不会写字,也不认识字)
老人有四个儿女,二老都在时就说好将来房产都给老儿子,但没立字据。现在父亲不在了,房照改不了,其他儿女不放弃。母亲就想把房子给老儿子,需要怎么办。
一处建筑面积48平米的拆迁房,当时父母女儿同住,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母亲已经去世五年,女儿早在十五年前,以无房户为由单位分给她房子已结婚。现在父亲要立遗嘱,将此房由三个孩子平均分配,女儿不同意,说当时拆迁时她的户口在家,她应该分得此房的三分之二,弄得父亲很不开心。请问她的说法有效吗?
我老爸临死前给我立了一份继承房产遗嘱,还在司法所办了一份见证,现在老娘也去世了,我想办一份公证继承我老爸,老娘的房产怎样办公证?
我老爸临死前给我立了一份继承房产遗嘱,不在司法所办了一份见证,现在老娘也去世了,我想办一份公证继承我老爸,老娘的房产怎样办公证?
有一套住房是我爱人爷爷的,现在老人已去世将尽十年了,老人在临终前写的房产归我爱人李鹏所有,但当时遗嘱写的很模糊,并没有说明房产地址,我爱人的父亲是谁,还把我爱人名字中的李鹏给写成“李朋”了。遗嘱上也没有证明人什么的。我爱人的父亲哥四个,他下面还有三个妹妹,现在我想把这个房子过户到我爱人的名下,应当如
我父亲与我村村民赵某,郑某,因在我家宅基地上挖排水沟,我父亲不让,与他们发生口头争执致我父亲当场死亡,对方两家当事人应承担什么责任,应当怎样赔偿
一老人失去配偶,其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老人名下有一楼房,其子索要,老人决定将楼房给儿子,但老人以后的赡养包括生老病死全部由儿子承担,两个女儿不尽任何赡养责任。请问这样可以吗?公证怎样做,必须有其儿媳签字吗?是到司法局公证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