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以上情况算离婚了还是没有离婚?算是婚姻矛盾引起亲属间打架么?2.我方可以多大程度上认定为正当防卫?3.对方无和解意思的话,我方应如何处理?4.若我方要求重新鉴定则需要走什么法律程序,不用我父亲出面情况下可否?5.若对方非要追究刑事责任,则可能会是什么结果?6.请问申请重新鉴定,必须是我父亲么?我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么?
我男朋友因对方7.8个人围着他打,然后对方使用啤酒瓶什么,我男朋友将对方的东西抢下,而导致他人重伤。
我朋友的男朋友叫我和我朋友去他那唱歌,但是里面有一个人问我们有没有男朋友,我和我朋友都说有,但是那人还是三方五次的询问,我们也说有。正当我朋友的男朋友上厕所回来,见有人骚扰我们,而且也听到问我们有没有男朋友,然后我朋友的男朋友就回答了他的话,说我朋友是他的女朋友,我是他妹妹。然后那人就说了句,“谁叫
因上班期间被领导用言语侮辱后自骂一声,对方以为在骂他就拳脚相向,自不断解释不是骂领导,可是领导不理会还叫来几个保安对其殴打,导致本人眉骨裂开,眼睛受伤,需要手术治疗,并有后遗症,肾和鼻子也受伤,我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晚上骑电动自行车撞倒堆放在公路上占地大约一米的砖垛,导致重伤,交警队只判对方次要责任
晚上骑电动自行车撞倒堆放在公路上占地大约一米的砖垛,导致重伤,交警队只判对方次要责任,我们应该怎么办,具体的该走一个什么样的程序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垂阅此案例。 我的一个朋友(已成年)被其朋友邀去到一公司去讨债,讨债的过程中双反发生冲突,致使对方肠子被踢断,案发后其朋友对受害者进行了数十万赔偿并承担了法律责任。请问白律师我的朋友在此事件中应付什么法律责任,或者通过什么途径来可以减轻他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受害一方撤诉是
我和一个逆行骑车男子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然后发生口角,对方就动手打我,后来对方来了3个帮手就把我打爬下了,我也拿了把U型锁把打我的一个人头部敲破了,(应该不严重因为派出所放我出去了)在这个过程中有个围观的人看不惯他们打得太厉害了就来劝架,但是那个打我的人就把他给打了,还拿的那种工地上用的砖刀把他脚打伤了
对方逆行行驶,导致我摩托车和他面包车相撞,对方都应承担那些责任?
昨天中午12点30分左右,本人骑摩托车从武安中山大桥右侧小道上坡向北行驶,行至与大桥主道交融处时,与正在主道左侧预想左转进出右侧小道的面包车相撞,本人摔地腿部严重受伤,膝盖处缝合4针(没有出现骨折现象),头部太阳穴处撞地已出现红肿,索性并无大碍,左手手腕处应支撑身体也出现疼痛不能活动现象,经事后回想,对
交通事故 助力车和轿车发生相撞 轿车全责 交管过来拍摄照片 没有拍到狗狗 交管也不知道有狗狗但是当事人知道有狗狗 双方都知道 2个月的玩具贵宾 导致2天死亡 现在交管不承认当事有狗狗存在现在要怎么办?轿车司机现在只赔偿医药费和维修车费用可是狗狗的不赔偿后来说赔偿狗狗的 不赔偿误工费 现在怎么办?请帮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