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纳远,男,约26岁,详细出生年月不详。外号“老北”是广西灵山县灵城镇居民,家住县城百货大楼后楼住宅区,家庭电话是07776521593。 自2007年1月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名借我三万元(有借据)后分文不还而离家出走,其家人一直拒绝透露行踪并叫嚣有钱也不还。 2008年3月我愤然上诉至当地法院,孙纳远也不应诉。2008年8月3日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发布(2008)民初字1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孙纳远立刻归还本息。 其QQ号码是87137663,其QQ空间中有孙纳远本人照片。 此致! 债主(359409736@qq.com) 官司打了却还是要不回钱,我一方面找人整天在他们家门前盯人,也已经打算申请强制执行,但找不到人估计也没什么用。 我是否还可以再告他诈骗罪?
我2008年4月份的时候有一份财产,在交易过程中被骗,后报警,经过3个月该犯罪份子被抓,是个女的,82年的,我看她很可怜就没有告她,当时和解的时候说好给2000块的和解费用,但是只给了一千,我也没打算要了,这事本来以为就这样完了,结果过完年后,2009年3月的时候,那个骗子的爸爸又来找我,说让我出庭为他女儿作证,我
前段时间,有个人冒充杂志社工作人员以发表文章为名骗取我的信任,共骗走我和同事合计版面费900元。从此此人消失。我们找到杂志社,杂志社称该人曾经在其杂志社干过接待,现在已经离职,我们并不知道该情况。此人仍然以员工名义外出活动。请问这样的行为是否为我们公安部门管辖?
你好,宋律师。今有事请教:我一朋友张某是我当地人,这些年一直在南京做生意,他跟我说有关系能帮我把一亲戚由山东调南京去,从09年4月始光汇他帐户就10余万元,先是托的一个人,中间我亲戚与托的那人也见过面,但至于张给了办事人多少钱我们不知。最后事没办成。可能钱没完全退回。退了多少我们也不知道。后来张说又找了
顾客拖欠服装店主2300元服装款(衣服已取走)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如何解决最妥?
大概4个月前,我的一位老顾客在店里选购了2300元服装,出于信任让其先拿走说过两天再来付钱,之后她就以各种理由名目推后,苦恼的是除了知道名字,手机和QQ,我对她就没什么再深入的了解了,中途多次手机短信和她联络,给我一个具体日期是在7月中旬,说7月31一定还,结果昨天手机短信发给她,没回复,QQ留言没回复,并且QQ
请问一下在线律师,有一个人从我这拿了6万元说因业务需要让我给他合作,经过双方协商因我出资6万元可获得利润一万元,现在进过查明没有此事,钱我也给他了,请问我是否能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报案是否可以定为诈骗? 当事人写的证明原文如下:《证明:本人某某某因业务需要与XXX年XX月XX日向某某总公司购进一批价值2780
贷款人死亡,房产抵押该如何处置,是否可以继承?是先继承还是先偿还贷款?银行能否起诉其家属(贷款人妻子
贷款人死亡,房产抵押该如何处置,是否可以继承?是先继承还是先偿还贷款?银行能否起诉其家属(贷款人妻子)偿还贷款本息?其抵押的房产证是贷款人,但实为夫妻共有,且其妻子同意抵押,即抵押合同有效,其妻子能否成为被诉的主体?
甲(货主)与乙签订一份商品买卖合同,约定交易价格10万元。乙的一朋友丙也想购买该商品,遂拜托乙向甲咨询。乙咨询后,甲应有。于是乙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价格11万元。之后,乙再次与甲签订了购买合同,价格仍然是10万元。这样乙可以从中获利1万元。但到了交货时限,乙发现甲是骗子于是报案。那么对
我是一名铁路员工、今年春运被抽调去跑临时客车。我自己的工作是一名电力工。在跑春运期,。不幸感染了结核病菌。回来后入院两次治疗了,现在稍有好转。还需继续吃药治疗。也要好好休息。在我治疗期间。单位扣了我部分奖金。请问。我这样的案例是否可以去申请鉴定工伤。再一个请问结核病人在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否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