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来深圳的打工者,几个月前在民乐老村12栋租了一间房,签订合同是一年期满退押金,押金是房子一月租金1000和200水电押金,中途因为工作原因我想退房,房子押金和水电押金我不要,房东不肯,理由是合同上写明要交清水电等一却杂费,我觉得不划算,就对他说不退房,拖欠租金几天,可是后来我搬运家私出去却遭到无理阻拦,合同上并未写明我不许搬运东西出去,合同上只是说明每月1至5日交租,超出时间加收手续费,并未限制我进出,也并没说不准搬东西出去,只是说明中途退房要交钱,现在我退不退房不要紧,这房东凭什么阻拦我搬东西?就因为他怀疑我搬家?我在这月5日之前搬运家私出去无良房东的阻拦我该怎么处理?
房东在我找他退房时一味地说合同上写明押金不退还要交清费用,我现在不说退房,只是把我东西搬出去(合同并未提到我搬东西也要受到限制)在没违反合同情况下如何使用我租的房子是我的权利,我把房子空出来也是我的自由吧?
我的房客住了四个月想违约解除租房合同(合同为一年,他只付了半年房租和五百押金)我同意只退押金,不退房租。他不同意,又说自己要交给其女儿住。但现在他女儿又没住进去,房子是空的,水电等杂费要超过押金了,我就是想问下水电费超出押金我可以解除租住房合同吗?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吗?让他补水电杂费他也不补。
签合同时商场为了避免业户不交水电费,提前收了500元水电费押金,如果按时交纳水电费合同结束时退还,现在合同结束了,商场以出勤时间不够为借口,扣押我们的水电费押金,而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请问,我们将如何取回我们的水电费押金?
去年11月份之前和二房东签过合同,之后没续签合同住到1月14日搬走了,房租是交到1月15日的。本来和二房东说过完年再搬得,但因为工作调动要搬走,所以1月8日也就是提前1周跟房东说要搬走,我让他结算一下最后一个月的水电费把多余押金退给我,他说我不守承诺要我找下家续租才肯把押金退给我,他人很凶的,我只好在一周左右
今天签了租房合同,交了定金给房东,给中介公司打了中介费的欠条。但是我现在不想租了,而且和房东协商后他已经同意解约了,但是定金不退。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还要不要再付给中介公司中介费?谢谢!
面试说不要押金,直接叫我买300的充值卡。我没有买,说考虑几天
在网上看到的自称是重庆君豪大酒店的招聘信息。 想去面试服务员,在楼下站了会儿,就直接说我面试合格了。 说会发两套工作服和一部手机,但是为了方便公司管理,公司会给你一个手机号码,然后叫我带上300块钱的手机充值卡就可以了。 觉得有点像骗局。他说没有确定我的身份之前是不能轻易让我见到他们的。 所以想请大家
我和房东签约租满一年后,我在继续租住两年的情况下但一直没有续签合同。现在因为种种原因我已经搬离了该住处,也没要押金,那么此时的合同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妈妈借给一个人两万元钱,借条,签字等手续都是齐全的,这个欠款人因为欠了好多人的钱,很多人到公安局报案(但是我妈妈没有去),后来这个欠款人坐牢两年六个月,我想问一下,她出来后还要不要还我妈妈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