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2006年底结婚,2007年因为他妈从中作梗,致使我流产一次。08年7月儿子出世,2009年2月我就出去工作(本人从2005年到孩子出世一直同一家广告公司—设计员),这也是他们家同意后,我才决定去的。在这几年大吵小吵不断,原因:老公太向婆婆,婆婆叫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我俩的关系也一样时好时坏。一直到去年11月我实在忍无可忍了,因为婆婆经常讲我坏话,那些话实在太难听,老公就听信了他妈的话,对我热嘲冷讽,压力大,我就回娘家住,有次回家晚了,他就把我的衣服都拿出来,撵我滚蛋,我一气之下跑出来,住在我姐姐家到现在.结婚时的房子是他父母盖的,但是结婚后我们也断断续续盖了不少房子(从2007-2011年这期间,老公的钱一直都是他存的,因为这是他妈教他,不让他给我钱),我想问一下,最后盖的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
男方主动提出离婚,除了正常的财产分割之外,女方还可以提出其他赔偿要求吗?比如说,女方没用固定收入,没有稳定工作,是不是可以提出生活补助的赔偿要求?
由于我是住在父母家,丈夫是上门女婿,现有两个女儿,大的17岁,小的11岁,我丈夫常年外出打工,但不务正业,在外还包养女人,10多年来也没有给家里寄回多少钱,可以说两个女儿是我父母含辛茹苦养大的,他没有尽到一点儿孝道和当父亲的责任,去年10月份他打电话回来说要跟我离婚,过年也没有回来,对于这样的人,我也同意离
男方有过失行为,夫妻已婚20年,而且孩子已20岁,现家中只有一公婆,孩子已开始工作,由于修房屋有4万左右的债,男方现已同第三都同居3年,男方提出要离婚。试问:1,修房屋的债女方是否承担。2,财产如何分配。3,有过失的男方否要向女方赔偿,如赔偿应该是多少。
如有定立婚内协议,“离婚时,无错一方可否要求对方每年给予一定赔偿,如每年总收入的百分之几,直到****年”。这一协议是否有效,法律支持?
我跟老公结婚2年多,至今未生育,老公精子质量不好,中间看病我双侧输卵管切除,今年做一次试管没有成,如今老公要离婚,我想挽留婚姻,想请问律师我这情况老公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吗,如果离婚我能要多少赔偿金 我们是有感情的,但是婆婆一定要我们离婚,我老公听婆婆的
女方隐瞒精神病史,在女方的房子结婚,该房子是女方的所买。婚后几天女方发病,之后男方出国工作多年,现男方已经回国。男方自己没有产权房,现与父母一同居住。女方提出离婚,请问律师1)男方能否追讨结婚所用花费,2)能否索要女方房屋的居住权。 谢谢!
我老爸在跟后妈结婚时把户口迁移自我们这边,因房屋拆迁后赔偿的钱用于买房,并在拆迁前就抚养后妈的女读书,后妈无工作,且任何开资都是老爸承担,请问如果老爸提出离婚,需赔偿好多,后妈提出离婚又需赔偿好多。
男方在女方家白吃白住了三年,没拿出过一分钱给女方家人,现事实因女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男方的,男方没有证据来证明,用各种方法使女方精神受到伤害要求女方离婚,后又因各种原因女方流产了,男方就更没证据来证明,女方可否借此来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及三年来的吃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