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突然晕倒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医院确诊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随后立即展开治疗。两天内做了2个手术,花费高达19万元。可术后患者的病情发展并没有像术前医生所描述达到的预期效果,反而更加严重。医生告知家属患者病情恶化,生命体征几乎没有了,仅有的一点血压靠药物维持,已无苏醒可能。家属无奈要求出院终止治疗,病人到家后随即死亡。第一次微创手术后,医生表示手术很成功,病人3至5天会苏醒。次日凌晨病情恶化又进行了二次开颅手术。而且病历中没有主刀医生的手术签字,而是其他医生的签字。现对此次医疗过程中手术的救治方案、救治的必要性以及病历的真实性表示深度怀疑,无法认可!此次事件对家属造成精神和心里上巨大的打击,而且患者配偶糖尿病,精神极度崩溃,需要子女随时陪护,严重影响家人正常生活。现诉院方退还全部治疗费用并且另行支付赔偿,请问此种诉求是否合理?
有一医疗纠纷案件,诚征医疗专业律师,不专业就不要打扰。一切资料齐全,标的初步计算约80万元,详情请加QQ691702256
我朋友在术后6小时双下肢失去知觉,当时我们不知道这是医疗事故,在稀里糊涂的情况下跟医院签署了一份协议,大意是医患双方从此两清。现在意识到这是医疗事故,决定起诉医院,可是院方不同意做医疗鉴定,这种情况下,患方怎么才可以将诉讼进行下去? 我朋友急需一个专业律师的关于医疗事故诉讼方面的建议。 谢谢!
杨老师您好,向您咨询一些事情。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两家因为一些事情发生了打架事件,双方都受了些轻微伤,他们家当时就住院了,而我们家过了1个多星期才住的院,如果提起诉讼的话,我们家1个星期以后才住院,期间花费的医疗费用可以主张对方赔偿吗?就是说住院比人家晚很多,医疗费用算吗?
我父亲因胸口疼痛于晚上11点左右去到二附院急诊,在做完心电图、胸片、血检之后,心电图显示窦性心动过缓,肺部阴影,医生以父亲4年前曾患过肺结核为由拒绝进一步治疗,让自己打车去胸科医院治疗,而且没有书写任何病历记录及采取医疗措施,导致父亲到达胸科医院后病情恶化,经胸科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胸科医院诊断死亡原
搬运工在搬运货物时从货车摔下,导致受伤。该搬运工和搬运对并无合同也无用工协议,但属于搬运队队员。那么请问搬运工的住院费用由谁出?搬运工自己,搬运队负责人以及货主,是这三方的哪方出?所承担医药费的比例是多少?
废止2003年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是不是真的?2011年最高院关于统一医疗损害案件
2013年法释第7号关于废止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是不是真的?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医疗损害案件法律适用的通知,是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