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的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这里面的意思是,如果这个公司,用的是集体土地,但破产或抵债给别的公司了。那么这块集体土地就归别的公司了?是所有权吗?
希望高人解释一下。我可能说的不太明白。辛苦了。
那再问一下。如果以后要是涉及到拆迁,是不是也赔偿很多。该这么赔偿呢 ?
请问一下各位懂得土地管理法的天涯友人:乡镇企业怎样合法征用土地
各位天涯友人在恳请你们的帮助前请先听我讲述一下我和我的族人村民们的痛苦煎熬…… 我的家族世代住在广西玉林市陆川县米场镇的二级公路旁的一个小村子上,一九九零年初,国家建设公路征用了一部分土地,但那时耕作的水田和山地还是有的,直到几年后(还没到二零零年)有一家叫做“福达机电厂”的私企在征用了部分
我七零年生九五年进监狱零九年刑满释放,零六年我村土地开发区全部占用,因为零六年我还在监狱服刑我村给我分半个人的地,这样合理吗?还有个问题我出监狱后,回到屯里,屯里是一片厂房,我上那住呢,如果不占地,我还可以申请盖房,我上村委会问,村委会说向你这样问题太多了,别说你蹲监狱的,很多人户口在这没有房,开发
我们村承包土地到期侯,我村农民去占地被打,现在正住院,承包户把农民大门砸开进去躺在床上赖着不走,说自己犯心脏病,这时农民就报警了,然后派出所来人说让他到派出所解决,他说有病也住院了,请问我们应该这样解决
在县一级未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情况下,某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办公室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办公室的名义下文明确某村民的农业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某村民组不服,向地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此时应列谁为被告,是县农业局、还是县政府?
位于柳州融水杆洞乡的小花雅屯,到现在为止都还是封建思想。土地还是祖传的,所以造成在土地分配上严重失衡,各种矛盾都相聚浮出面。因为不了解国家政策和法律,所以相问一下我们该怎么做,乡政府都不管,我们该找谁。
我们是总后于1960年建立的军马场,后来由于国家取消军马又交给吉林省变成省直属单位,由于我们在31基地内居住军委和国务院特意给我们下发了两个文件规定了我场的耕作和放牧范围可现在军队不让我们正常生产和放牧在我场周边拉铁丝网使我们的耕地撂荒这样的做法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