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甲公司向乙银行融资400万元提供担保,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甲公司又乙银行融资贷款1000万元,由甲公司房产及土地作抵押,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资产评估价值2000万元,在抵押合同中规定,乙银行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是,当甲公司在乙银行任一主合同到期债权未归时,乙银行实现抵押权,现在甲公司经营严重资不抵债,我公司求公司乙银行把上述甲公司的抵押物作二次抵押,作为我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保证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追加抵押担保,以保护乙银行及我公司的利益,但乙银行不同意,多次交涉,乙银仍不同意,我公司有何办法把上述抵押资产的余值作为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的追加担保?
如果老公在担保公司给别人担保借钱,现在担保公司将老公告上法庭,那他老婆的帐户会受影响吗?因为她自己是上班的,要养小孩 那他老婆不受法律保护吗?法院不看他老婆的进帐明细吗?因为她是在公司上班的,当然有公司的往来款项,再说他老婆又没签字,这样是不是他老婆的帐户也要被冻结啊
因为朋友家是做买卖的要钱周转,上年我们四家人帮忙贷款,都是知根知底的,所以我们几家就一家给贷了三万。以我们的名义贷款,抵押的是他自己的房产证,可前两天他人跑了。同时他还欠别人的钱,别的人以经起诉他了,我们这几家该怎么办呢?能不能帮忙啊?谢了
我有个妹妹找到一份做出纳的工作,但公司要求要房产担保,妹妹准备用的房产做担保,房屋是我和妻子共有的,请问:需要我和妻子都签字才有效吗?在担保合同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请问,贷款企业将第三方保证人提供的房产抵押予银行之后,我单位作为事业单位,又是委贷方,可否将企业押给银行的房产做二次抵押,到房产部门进行抵押登记?请问法律上是否可行?谢谢!
事情这样的,我有个弟弟,他在外面租了一个房子,然后他以那个房子做了一个假房产证抵押到担保公司10万。现在他人都跑了,不知道哪里去了,而担保公司的人天天都来催我们还钱。我想知道,为什么当初担保公司不详细一点查那个房子的来源和认真的审核那本房产证就贷款给我弟弟。但担保公司说当时都有律师在场的,也到过那个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