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在村东有块合法商业用地占地大概三亩,现已建起门头房正常往外出租,就在院内有 一根东西走向的公用电,有7户左右的人在使用,此电线属380V的动力电,就在去年的11月份,被当事人 薛某某恶意掐断我家的电源,第二天我去找薛某某过来接,就在接的过程中,他由于自带的保险带断裂 从电线杆上摔下,导致下体瘫痪(一级残疾),现在他以务帮工的名义起诉我,一审已经判决我赔偿薛 某某10万余元,此审判我觉得过于草率,里面含有诸多问题。1:此电应属国家,他私自维修,收费1.3元 /度(国家标准0.8元/度)。2:他没有电工证(维修动力电必须专业电工) 一审败诉的原因就是现在无法证明是他给我家把电线恶意切断的,还有的是现在我正在寻找证人证 明此电是公用电,试图追加电力公司,如果电力公司出面,如果说是委托薛某某掌管此电,那我就构不 成义务帮工了是吧?电力公司如果说没有委任薛某某掌管此电,义务帮工成立,那么电力公司是否也得 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是我二审计划做得,请问律师你有何高见?
2004年农历正月十二日(公历2004、2、20),我应本村赵兰英(女)请求用我的农用三轮车到集市帮拉石棉瓦(建筑材料),途径我们居住的村的村东十字路口转弯时,因突然来两个骑自行车的人,我急刹车赵兰英没有扶稳,从车上滑下了,此前,我让她做在车厢内,她认为车厢脏(因是农用车经常拉些土肥等东西)就坐在副驾驶座上,才
甲摩托为自己的门市运送蔬菜,朋友乙路过要求帮忙运送,乙在返回的途中,因车速过快撞在路边树上不慎死亡(无驾照),此案例被害者是否应承担责任?甲是否承担责任?谁承担主要责任? 甲、乙各自骑自己的摩托车
甲摩托为自己的门市运送蔬菜,朋友乙骑自己的摩托车路过要求用自己的摩托车帮助甲运送蔬菜帮忙运送,乙在返回的途中,因超速撞在路边树上不慎死亡(时候甲于交警队了解到乙无驾照),此案例是甲否存在过错、是否应承担责任?乙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承担责任?谁承担主要责任? 甲骑自己的摩托车,两人分别骑两辆,
李某在朋友王某家酒后受王某之托,驾驶王某拖车运送收割机,行驶过程中车辆失控驶入道下造成李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结论:李某醉酒后驾驶制动不良且牵引无制动装置超长拖车,行驶过程中车辆失控驶入道下发生交通事故,李某负全部责任。 请问:李某是义务帮工,此事故事王某应承担什么比例的赔偿?
在本月我一老师叫我帮他大姨子的儿子接亲.结果发生交通事故.我本人受伤另在我车上有一人受重伤.救治13天后死亡.初步估计我方负主要责任. 但车是我老师从他老婆舅那借的.在法律上我算不算义务帮工.我和我老师算不算雇佣关糸..法院是否支持这一点.如果法院支持这点在民事赔偿上我们怎么划分赔偿
在本月我一老师叫我帮他大姨子的儿子接亲.结果发生交通事故.我本人受伤另在我车上有一人受重伤.救治13天后死亡.初步估计我方负主要责任. 但车是我老师从他老婆舅那借的.在法律上我算不算义务帮工.我和我老师算不算雇佣关糸..法院是否支持这一点.如果法院支持这点在民事赔偿上我们怎么划分赔偿
近日,在宜宾市翠屏区的甲村民对自家房屋进行翻修。本社的去甲村民家中进行义务帮工。乙村民在义务帮工的过程中,从房顶上摔下来导致死亡。死者乙村民,男,58岁,其父母均已死亡,其子女均已成年并结婚,只有一个50多岁的农村户籍的配偶。请问:按照目前国家关于公民死亡赔偿的有关政策,甲村民应当按照哪些赔偿项目对死者
你好!我想咨询下:去年过年我远在农村的爹妈养了一头家猪,在农村邻里都是互相帮助杀猪的,抓猪都是帮来帮去,义务帮工,最多就是吃一餐饭,吃几块猪肉而已,而有一个邻居在帮我家抓猪的时候,他的脚被猪踢伤了,骨折医了一万多,请问这义乌帮工,我的爹妈要付全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