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希望您能帮助解答(我想自己打这官司。),谢谢 关于商品房面积差异的疑问,情况大概见以下: 一、2004年3月20日,我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上约定的建筑面积是98。09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是88。43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9。66平方米。 1、开了三张收据,其中,第一张2004年3月9
9层高的商品房建筑面积为109.6,实用面积为89.8,居然有19.8的公摊面积。问这样的建筑合理吗
有没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建筑行业标准,对公摊面积的占购房总面积的比例要求?
您好,事情是这样:我按揭了一套商品房,之前买房子时说的104.64平方,交易金额也是按这个面积算的,我们签一个购房契约,也是104.64平方。现在又要网签,又说变为114.32,分摊23.99,每户都多8-12平米,要现在不交钱,否则不签合同,如果现在签的合同就都变成多平方后的平方数。为什么不能到最后房管局测量完后再多退少补
商品房合同面积123.81,交房后房产局测量是130.21,开发商要求业主交完超出5.2%的余额才给予办房产证。开发商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第一项双方约定《商品房实际建筑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多退少补》。国家是否有明文规定商品房实测面积不能大于合同面积的百分几,我们业主本意不想购买那
我09年买了一间商品房,今年年底交付。刚定协议时,面积是31.5平方。今年定的正式合同是29.5平方(前有测量误差),房屋已完工,近日将交付使用。我看房后,结果大吃一惊。我买的房子的南墙竟是另外一座楼的外墙。两座房之间约有15厘米宽的伸缩缝,请问伸缩缝内的面积算我的吗?算价格吗?
我将要购买的商品房实际面积79产权面积43.平面图上看原来我这套房是两套房的,但现在分割成一套,担心日后开发商拿出另外一份房产证出来。已签了认购合同。
我在咸阳武功县阳光新城小区买了房子,地下室11.7平米,实际套内7.7平米,地下室无产权。主房128.74平米,实际套内面积100.91平米。前两天交房强行收取暖气管道补偿费,每平米40元,这合理吗?咋解决?
我想咨询一下: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公摊面积的约定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有没有强制性列入购房合同条款?我的购房合同是在2010.3.26签订的,当时合同中没有约定。现在感觉公摊比例大于当初开发商宣传的得房率(我保存有当时开发商的宣传彩页,彩页中有注明得房率)所以觉得在公摊比例上开发商欺骗了我。我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