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母(港人)与外婆(深圳乡村)合资起房子(乡资产房),并立公证书一份(對方擁有产权证).今该房子为其子(外舅)继承并拆掉重建新房.对方却无任何赔偿,家母能追讨吗? 该追讨费用应如何定下来?根据建筑时的价格,拆除时市价还是其他标准? 假如对方不同意该价格,能否透过法律追讨?
基本信息: 我与2010年委托亲姐姐在深圳买了一套商品房,因当时我在海外工作,未能赶回来,结果是用姐姐的名字买的房,现在想把房子转到我的名下。 1. 我有深圳户口,名下没有房子; 2. 需要过户的房子目前在姐姐的名下,有银行贷款; 请问应该如何办理,是否可以走赠与的方式,还是其它的方式? 相关的费用大概是什么
当年我舅舅借用了我父亲的名字在我们村里买了一间房子,父亲并没花一分钱,但是户主的名字一直没去更改。后来舅舅又把那房子卖给了我亲阿姨,按一般情况下能以赠与方式改名。可现在我母亲因家庭暴力想要离婚,但父亲不肯去改阿姨房子的户主名也不肯搬家。如果离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平分的话(我们的房子和阿姨的房子),那我
我原有一棚户区住房,自己搬楼房以后这房子就一直给亲戚住着,忽然有天亲戚对我说已经把房证名字改成他们的了,就是他们的房子了,当时也不太懂,寻思那改了就改了吧。但是后来棚户区动迁时,需办理各种相关手续,亲戚才再次找到我们,唯唯诺诺的说房证没改,需要我们帮忙过去办理手续,该说什么等房证下来了才能过户,就是
我家有所旧房子,现在我家亲戚住在那房子里,他们想拆了在盖,有可能过几年我们那旧房子就会拆掉盖新楼
我家有所旧房子,现在我家亲戚住在那房子里,他们想拆了在盖,有可能过几年我们那旧房子就会拆掉盖新楼,房产证是我家的,原有的平米还算不算我家的!
我是租客,我租住的房子是由业主委托房屋公司全权代理的。但是房屋公司的法人携款潜逃了。我是否要问业主追讨我的租房押金。
我新买了一套房,因为不住通过中介房地产公司租了出去,可是这个租客制造了一套假房本,将我的房子抵押给了一个和他有债务的人,这个人装修了房子并入住,我报案了,可警察却说我报案没用,应该住我房子的人报案,现在这个住在我房子的人不报案,也不交房,我该怎么办
我现住的房子是前夫单位的房子!老头子过世后单位就一路加房租由2012年的75元每月到2013年的200元每月;现在又说要长!可向什么部门申诉?
您好,妹妹和妹夫已离婚,两人无房产,离婚协议中注明所有债务均由妹夫一人承担,与妹妹无关。婚内妹夫向女方亲戚借款五万,向岳父借款五万,这十万元借款均无借据,只有银行转账凭证,收款人姓名是妹夫。请问这十万元女方如何追讨,银行转账凭证能否成为法律上的依据。切切,十分感谢。
专家好,事情是这样的:五年前,我的一位亲戚开办砖头厂需要资金周转,于是用个人名义问我借了20万,协议写明利息为年息一分。中间断断续续我收到四五万利息,没有收到的利息我放本金里一起又借给他,重新写好了欠条。今年他的砖厂运营不善,外面欠款太多,最近他打算要申请破产。请问我要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要回自己的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