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起,渭南华阴市在华山脚下极尽所能搞的不明不白的大征打拆狂潮,绞尽脑汁,使尽卑劣手段,2009年6月12日凌晨2时,竟然动用300名公安警察,打拆不同意拆迁的村民,制造了惨无人道的流血事件,极大的伤害了农民群众的身心和感情。如今,国家禁止政府强拆,公安部禁止出警征地拆迁,可是华阴市政府又雇用西安市“拆迁公司”进村入户,胁迫村民拆迁,自2011年6月28日以来,天天有30多个纹身的彪形青年进村,不出示任何证件,不听劝阻直入村民内室,无所顾忌,并口出狂言,威胁村民拆迁,有几个家庭几乎发生血案。所谓的“拆迁公司”,完全是黑恶势力。国家拆迁政策,不仅农民要执行,政府官员更应该贯彻落实,不要无视国家政策,也不要视农民为草芥,任意糟践,否则就不是共产党的政府了。形势紧迫,随时都可以发生不测。敬请贵部及打黑办立即制止华阴市政府的险恶用心,避免流血事件发生。及时打击社会闲杂分子的暴力行动。
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社会保障部、国土部、农业部、发改委、公安部、陕西省委省政府、国土厅及全国各媒体:
我们是华山脚下华山村、荆房村村民,我们被华阴市政府害得无法生活,无奈向你们求救,诚望能实地调查我们的的苦衷,救救我们!
征地拆迁范围23平方公里,为景区山下扩容,增加经营收入、非公益事业。
去年3月13日,华山景区拆迁办突然贴出1号公告,要拆迁陇海线华山段以北至西潼高速公路间的荆房村、华山村、郝堡村、黄甫村、河南村5个自然村,占完所有耕地约2000亩,将农民赶出景区,异地拆迁,涉及900余户约4000农民的生计。在23平方公里范围内制造无人区,建万辆停车场,生态广场等,以滞留游客,增加收入。现在已征占700余亩,除了建两座房外,基本都是密植树木,搞绿化,以后不知何用。渭南市华阴市的口号是“大华山、大拆迁、大旅游、大发展”。从去年3月15号开始,就动员全市所有干部进村包户(还有宣传车喊话),动员拆迁量房,采取哄骗、利诱、胁迫等种种不正当手段,昼夜围攻,3个月搅得村民不能安生(见1号公告)。先说是两年内不安置,让农民投亲靠友,自谋生路,后来改为一年内。因多数村民不同意这种拆迁,于是引发了“6.12”血案:去年6月12日凌晨2时,华阴市出动300余警察,40辆警车,封锁道路,包围荆房村,打、抓不同意量房的无辜村民,制造了惨无人道的血案。案发后荆房村民接连向全国各大媒体和相关部门反映,也来了多家媒体记者,进行了认真调查,但因华阴市政府编造“农民深夜放狗咬警察”、“农民凌晨先打警察”、“农民胡搅蛮缠”等谎言哄骗上级以及其它原因,致此案件至今得不到公开。今年9月10日又开始动员拆迁,仍然采取同样手段,不见政府的批文和立项文书,又不事前告知,没有丝毫的民意和民愿,只是绝对服从。拆迁后不给农民生活出路的和生活保障,补偿又不合理,完全是毁民生之举。他们不执行国家的拆迁和法规程序,拆迁后没有任何依靠和善后措施,多数村民不同意这样的拆迁,但他们仍要千方百计的哄瞒引诱或胁迫拆迁。离开家园的农民无社保无养老金,不是市民,而是无地农民,不愿意拆迁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未批先征,批少占多,给失地农民无任何生活保障
一份渭南市国土局的批复显示:征用沙营村,荆房村,康营村,桃园村耕地共计25.1253公顷,又有一份渭南国土局批复为1.9公顷。可现在不算沙营村、桃园村征占的耕地,已征占耕地700余亩,其中郝堡村约400亩(无任何批件),荆房村70亩,康营村约250亩,且还要不断向四周扩展。正在进行的拆迁面积华山村约100亩,荆房村约65亩,向东向南又欲扩展200余亩。批复日期是2009年12月29日,可征地已从2008年8月开始,提前一年多就动手征地(见渭南市国土局批复)。国办紧急通知要求,要严格控制征地拆迁范围,可华阴市现已严重超出征地数额,却还要不断扩展。
征地不循规程,补偿不合理,一切暗箱操作,账目混乱
剥夺了农民应有的权利
征地没有批前告知和批后公示,而是玉泉街道办事处与村干部及其指定的几个代表,暗暗签订协议,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地给卖了。玉泉办明令:不准开会,不准征求意见,拒绝群众合理要求,村民的书面请求屡遭拒绝,承包地失去自主,严重剥夺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
地价,分配方案等重大问题都是几个人说了算,所有账目都不公开透明。地表物补偿不按地表物而按土地面积,土地补偿分配不按土地面积而按人头,极为不公。土地赔产款、两条水渠被破坏的赔偿款等都被截留、拖欠。致村北百亩耕地不能灌溉。且玉泉办主任杨柯直接掌控着村上土地补偿款的发放权,想给谁多少,皆由他说了算。1亿多元资金账目混乱,自征地到拆迁一直暗箱操作,从不公开、透明,更不公布账目。如:华山管委会拨给玉泉办征地款是14.1万元/亩,农民每亩只能得到9万元,地表附属物补偿款每亩拨1.2至1.6万元,农民每亩只得到4千到5千元,还有水渠、道路、地堰面积的补偿款全被侵吞,拆迁中更是大有文章,仅安置费一项被截流,就是一个不小的数额。玉泉办主任杨柯直接掌控着征地资金的发放权,拆迁办副总指挥市纪委书记张喜,掌控着拆迁资金的使用权。
拆迁不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采取哄骗胁迫等不当手段,
对农民长远生计毫不考虑
拆迁当执行国家的拆迁政策和法规,不能以土政策压制胁迫农民,他们不提安置补偿,不提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更没有搬迁费等等。房屋补偿价格也严重亏民。农民根本没有发言权,也无任何选择的权利,他们不给农民生活出路,只要把农民赶出世代居住的家园,其它事一概不管。农民住上楼房后如何生活,不堪设想。农民要生存,不能眼睁睁的把农民赶出家园,逼上楼房断绝生路。他们不但千方百计哄骗、胁迫农民签订拆迁协议,还极尽所能编造谎言,说他们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给农民有安置费,又有门面房”,“公开透明”等等,他们口是行非反说农民“胡搅蛮缠”,并在报上登载在华阴台播放,欺骗上级,蛊惑人心,又出动数百警察震慑农民,制造恐怖,致使上级政府无法得到实情。
旅游要发展,不能不考虑民生,也要让农民富裕起来。别的景区都是给农民在本土建农家乐式宅院,唯独华阴市政府非但不让农民参与旅游服务,从中得益,反而要从原住址赶走,逼上不宜农民居住的楼房,不给生活出路,有意制造灾民。不知道如此重大项目是哪一级政府批准的?是分几次报批的?有无立项文书,是否合法合规?这种断民生路的规划应当取缔,至少也应缩小范围。
华山是世界名山,享誉中外盛名,每年有百万以上游客来华山游览观光,妥善安置当地农民至关重要。旅游要发展,农民也要富裕,应当互利发展。如果为了发展旅游,将当地农民白白赶走,断民生路,人为制造几千灾民,那么,不用几年,他们会面黄肌瘦,蓬头垢面,跪乞旅游路两侧,或者追赶游客讨食,这将对华山的声誉造成何等影响,对文明和谐的社会造成何等危害。征地拆迁都要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真正为民着想,不要口是行非。不能为了增加旅游收入而牺牲农民利益,至少也得让农民有生活依靠。
目前,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拆迁工作已经开始,连日出动警车百辆,警察数百名,震慑不同意拆迁的群众。又有多户村民的子女被停职停薪,且勒令进“学习班”受训,又制止了多户的洗车生意,剥夺了农民的劳动权,不知他们还会使出什么胁迫手段。一部分村民在高压态势下,被他们“自愿”了,房屋被推平,赶到两公里以外的楼房,但多数村民仍然不同意这种拆迁。
诚祈上级相关部门关心农民,关注民生,尽快查处这起征地拆迁事件和;诚蒙各媒体关注事态发展。
几点请求
一、 请求询查陕西省国土厅2009年12月15日陕政土批(2009)420号批复,查对渭南市国土局2009年12月29号的批复与之有无漏洞,超征面积应当退出。
二、 请求询查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华阴市2008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相关立项文书,查对与实施情况是否相符,此立项书是否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若违法违规立即纠正。
三、 这次拆迁是否有国家政策规定的五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四、 政府官员不要插手征地拆迁,更不能截留农民应得的补偿款,截留拖欠的款项赶快发放。一切账目都要公开透明,公之于众。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要求。
五、 没有合法手续的拆迁应当制止,有合法手续的拆迁也要执行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要给农民长远的生活保障和其它社会保障。确保民生。
六、 诚祈国家相关部门实地调查,不要听信华阴市政府的谎言,救救面临绝生的农民。
续言:12月26日华阴市政府出动警车及各种车辆110余辆,警察及各种人计数百人,拆除了签了协议户18户,同时强行推倒了一寡妇户的前后围墙和前门,堵了寡妇户的出路,又强行推一户未签协议户的上房,压死了一窝狗娃。(附照片)
附:《1号公告》、《30亿元打造新华山》、《征地批复》
前段时间国家出台的政策说土地征收价格要上涨30%,请问农村的土地征收也包括在内吗?还有就是我家那里的土地要被征收才2万多一点一亩是不是太过便宜了啊?
开业三十年的诊所由于国家政策变动而被认定为非法行医,一直都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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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残废军人,房屋拆迁时,是否有安置费一类的国家补贴政策?
我爷爷的房屋要拆迁,但他在当兵时负伤了,江苏扬子晚报上有这么一则类似于残疾军人房屋拆迁时有优惠政策这样的一篇文章,请问江苏地区有对残废军人这样的优惠政策吗?
我家在河南鲁山一个单亲家庭,家里比较困难,家里的老房子在前几天塌了,听说国家对老房子有补贴,是吗?程序怎么走?每间房子补多少钱?
温律师专家: 早上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民,因为是非农业户口,第一胎生的是女儿,现在又生了一胎,第二胎现在不给我们上户口,说要交罚款才给我们上户口,因为我又没单位,对于一个老百姓来说,要罚17000元钱是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压力,要罚款适当地罚,要老百姓所能承受得了的,我想问这罚款是国家政策要罚这么多?还是地
协议是否继续有效?现在的经济体制改革,与现在的国家政策和法律矛盾吗?
1984年因乡政府要建造办公大楼,实行征地并签订了《关于修造乡镇府征用土地的协议》。协议内容: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征地。考虑到群众生活实际,在各方面尽可能的情况下酌情考虑,协商解决。给予被征地者的政策为:1、征收土地为7.17亩。2、付给征收土地费,每亩800元,付给承包户一年一季农作物补偿费,每亩130元,合计付给
律师好!我是一名被拆迁户!我们这里在三月份拆的迁!当时由于对这方面的法律不是太懂就签了字!结果现在问题就出来了!开发商把商品房盖得楼距70米十八层一梯两户板式楼!给返迁户盖得是20到30米楼距24层一梯三户四户的点式楼!结果返迁户们都不愿意呀!去找有关部门理论!当时宣传的时候不是说盖板式楼吗?怎么变成点式楼
关于城市商品楼房市政府征收拆迁的补偿国家有什么明文法律规定,(主要就是补偿和回迁还平有啥政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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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房改房面积是55.8平米,如果拆迁昆明市是怎样的补偿政策呢? 麻烦资深律师邦忙解答,谢谢! 如果回迁的话听中介说可以在原有面积上补偿1.4%是这样的吗? 麻烦律师帮忙解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