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合同签订以后,也办了过户,可银行按揭款没有办下来,可以不卖吗?
我于今年3月12日在网上发布了卖房信息,13日买房人就决定买我的房,同时也有好多看房人,当时就没有同意。到第三天即14日他们和中介一行数人一早就来到家里,要求签合同,由于急需要钱,经过考虑,就把自己住了15年的房卖了。卖价为46万,首付26万,22万办按揭,当时问银行多久会下来,中介口头回答一般个把月就会下来,慢的话可能晚半个月左右。由于自己以前也卖过店面,也是个把月就下来银行款,所以就没有怀疑按揭会拖这么久,为了万一,我还是在合同里约定了必须6月15日之前到帐,否则违约。今天已经到了7月4日,银行按揭款还没有确定什么时候到,因为当时卖的时候我知道没有卖到价,只是急需用钱才卖的,现在目的没有达到,我可以不卖这套房吗?或者可以要求他们加价吗?请您们帮助!
我卖房一个月以后也买了一套二手房,也办了按揭,但是银行款6月10日就已经下来了。我现在装修由于没有钱都停下来了,还借了9万高利贷付首付,计划全部乱了
本人出售一套房子,下家银行贷款。我们已经签定了买卖合同。出了加急费,银行审批早就通过。加急是7个工作日内放款(写进合同中的)现在款还没到位。因为我也买了房子需要付钱,现在钱没到位我也要快违约了。我不知道怎么办,
房屋开发商房子银行贷款没有披下来,可是又给我签了银行按揭合同?
我买了一套房,首付付4成,签了合同后开发商一起没有通知我去银行办按揭,也没有如期交房,现在打电话通知我说他们去银行跑了很多回银行方面办不下来,过去半年了开发商也没有打过电话通知我,要房子需要一次付款,请问可以向开发商最高提出多少赔偿。
去年买了一套房,当时没有网签,也没有办理过户,只在中介和卖房人签了三方合同
卖房人已经把此房高价卖给了另一买房人,办理了过户,房子还能要回来吗,如果要不回来,我是否可以要求卖房人,赔偿我房屋升值的差价呢?房屋买卖3方合同,只签了如果房主违约,赔偿我原房款的20%,也就是我当时买房的总房款的20%,但我已经装修入住了1年了,他是否还要赔偿我这部分装修损失? 可以要求卖房人,赔偿我房屋
没有过户的产权,但合同中约定卖房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已经卖出的房产,依此约定,能否收回房屋产权。
在2007年我提前退休去了北京居住(儿子家),便把我个人的单位住房(有产权证)卖了,去年儿子去了美国,我就回到了原单位,可是我没有了居住房。买方一直没有过户在用于出租,我想收回自己居住。但有一条约定:卖房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所买出的产权。依此约定,我能否通过调解或打官司收回产权。有胜诉的把握吗,烦请律师
我已经和卖主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因为是新房,需五年后才能过户。协议中没有说明不准买卖,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不用通过卖主卖给他人?如果已经卖给第三方(如实告知第三方),我会承担怎样的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约定,甲方就可以随意拖延过户时期吗
各位律师:您们好 在2002年,甲方(合川区云门镇政府)将一批公房出售给镇上的4百多家居民住户。按照甲方官方的合同要求,当年当月,乙方(本人)和所有的购房户向甲方缴纳清楚了购房所需的一切税费,甲方负责办理〈房地产权证〉等一切过户手续。 同一批次的购房户于2004至2006年取得了《房地产权证书》,没再补交任何费
株洲的一套房子:只有预售合同,没有房产证,已开始按揭,可以办理房产证证吗?如果可以手续怎么办,需要哪些证件?费用交多少?
已抵押给银行的房产,隐瞒信息,再卖给第三方,已签订卖房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
朋友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向银行贷款之后,又隐瞒信息和第三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7月1交付给买家使用。现朋友已收取了定金和第二期房款中的一部分房款,现在新的买主也已经入住(即该买家在约定期限之前入住了)。朋友也未偿还银行贷款。现咨询一下:1,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银行和买卖双方是否有权取消合同?3
我 在老家买一套房,是今年一月份签的合同,8月份要交房啦可是房贷还没有办下啦,开发商会给我钥匙吗?不给我钥匙,我该怎么办?
我们按揭买房,我和男朋友都是外地的,但是他的户口已经签到买房本市,买房的时候售楼的告诉我们,只有领了结婚证,买房合同上才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我想问下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吗?但是我同学和我一样的情况,在其它市。就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以共同承担人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