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甲方)拥有两间店铺,乙出资20万开店但由于资金不足而向甲提出借出两店打通为一间大店铺来经营,条件是分给甲20%干股但只交不足原来一间店铺的租,合作协议里注明了店铺由乙全权负责管理经营,甲只出借店铺不得干涉。
开店不到一年发现乙在经营时为自己设立了职位并收取高薪,导致店铺纯利润微薄甚至亏损,此时甲提出拆伙并收回店铺自己经营,但协议上写着“出借方除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回商铺,否则视为违约”而且协议期限为五年。
明知被骗了但又无法抽身,我该如何是好,眼睁睁的看着人家把自己的钱都骗走却无能为力。。。
起诉依据是什么呢?协议上写着“出借方除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回商铺,否则视为违约”而且协议期限为五年
跟邻居合伙开店,因为一方煤气中毒,所以解散,之前没有立什么合同,只是口头上的说说2方各有多少财产。后来甲方清醒后算账发现乙方多拿了10万。要求归还,遭拒绝,让乙方拿银行卡来拉出消费记录也不肯,(只有此方法才能确定乙方多拿了10万。)请问这样的事情能不能提起上诉。要如何解决!
我跟朋合伙开了一个店,朋友出大部份资金,我出技术,两人随便签了一份合作协议,店开了几个月,生意开始上轨道了,就搞得不愉快了,朋友不愿按当时的协议做了,我也还没拿到一分钱,连日常生活费和房租都是自已负责的,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三人合伙承包工程,由其中一人具体负责,工程没有任何发票和账本,只有在白纸上写的支出情况清单,按照国家工程定额能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给我俩讨回公道?
我在2002年时与其他四人合伙成立一企业,是普通合伙制的。本人并未参与经营,在过去的几年里每年仅分到2-3千块钱的分红,每次询问时他们四人一致说是没挣到钱。到2010年我安排我儿子进入该企业上班无意中发现他们的收入账本(然没有发现支出部分)发现每年应分红款项远不止每年分发的那些。现在我要讨回我应得的分红应该怎
他的钱负责货款,可我没有见到付给厂家货款的任何欠条,但是没有在意一年满了我不想在合伙了,准备退股,可现在小姨迟迟不算账,可就在这期间偶发现了一个秘密,其实小姨就没有投资15万,而货款是先欠着年底再付的,而在年底,他却用我们共同赚的钱来还货款,
97年,甲乙丙三人合伙,可是却没有签订合伙条例,之后因资金需要,乙丙二人怂恿甲办理了信用社贷款业务,当日甲签名贷款三万,甲的朋友做担保人,之后甲便离去,乙留下继续办理手续,据说乙当日便把3万元转去了农行,并非甲经手,这样的话,甲应负这次的还款责任吗?乙方转走了钱,甲方一直未经手这份钱啊,或者可以起诉乙
我与人合伙,合伙人一直不签合伙协议,但双方都在投资款项上签字确认,后来我方追加投资,直接付的房租,这笔款对方并没签字,但对方口头承认是投资款,并且做账的时候也是写的投资款,请问这笔房租款在法律上算投资款吗?
甲,乙,丙三人开了个火锅店,店面是3人共同投资改造经营的,每人一份。由于关系很好没有书面协议,近期甲有病住院,在甲住院期间丙将饭店空房转让给丁,并将部分财产变卖,这时乙表示中立,也不申诉,但营业执照名字是甲,请问该怎么办?是控告乙,丙,丁 其中哪一个? 本案近期将在陕西省韩城市龙门法庭开庭,结
我和朋友一起开店,期间我还有自己的工作,所以我个人主要投入资金,他参与日常经营,开店我们分别投资3万元,每个月给他发1500元工资,年底分红他占51%,我占49%,请问这样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