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徽滁州来安县当地农民,原宅基地上四间二层楼房,89年建的(有证),房屋质量差,多年来地基下沉房屋失修。我不懂相关政策,先扒了房子准备重建(所建房屋在原有宅基地上和我家院墙内),镇政府不让我建房,说要开发,但是开发还没立项更没公示。要建房让我完善手续,我不懂,没有理睬他(看别人建房也没有证),就盖了。说我是违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43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实施条例第72条听候处理(查阅实施条例无72条),盖到一楼时,政府(城建执法)把我盖的房子铲了。我现在知道要申请报批,可是申请了又得不到批准。请问我还能建房吗?所有损失能得到补偿吗?
您好!我现在为还建房办证的问题感到很纠结,相关知识又搞不懂,又不想任由开发商宰割,所以想向您求助,恳切求您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我们的利益。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是04年被拆迁的当时签订的是产权置换合同,按当时新房与旧房的差价找给开发商十几万块钱,这些钱06年就交齐了08年拿了新房钥匙,开发
我公司是事业单位,1984年成立,当时为解决职工住房难问题,经公司研究决定,在1990年公司院内建部分集资楼,没人5000元,三天内交清,当时每个职工月工资不到50元,5000元相当10年工资,集资建房是用这些钱建成的,当时公司并没有投资,是后来公司用震后恢复资金分两次还给大家。现在公司搬迁,原址卖给开发商建楼,对我们
各位律师您们好!农村自建房,当时批的话是我继父的姓名。但房屋土地使用证还没发下来。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的话,能否把房屋土地使用证的姓名改成我妈的姓名或我的姓名?如能办理程序是怎样的?谢谢!(注:我继父同意的)
您好,我们老家是农村的,因为县城规划问题,我们村对面开发成公园,很有可能我们村也会被开发,现在好多城市里的人都来我们村投资开发宅基地,就是他们出钱把我们原来的平房重新建成楼房,大概高度在四五层左右吧,但是房产要有一半归他们所有。我们的房子都是属于农村的宅基地,这样做是合法的吗,另外,如果以后我们这里
去年买的环建房,现在刚入住三个月,储藏室里老是积水,味道特难闻, 物业那边我已经打过多次电话仍没处理。我现在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所属农村,可自行建房。一墙之隔的邻居在他们自己的用地上建房,但由于直接挨着我们的围墙和楼房。如果建的话,势必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村里的规定需要相隔1.5米,但是他们是挨着我们的围墙的,多次调解无果。他们有建房许可证,但有关政策规定,如果建房的话,需要四邻签署同意书。并且如有部分和全部房屋出租或出售,不允
自己是城市户口,农村老家没有户口,但有一块父辈留下的空白宅基地.父亲去世,留有51年颁发的土地照.当地老土地照没有更换新的,因而家家建房都没有什么建房许可证,只有村、镇口头含糊的承诺。在这种前提下,自己建了房,就被冠以“违法建房”,这个罪名成立吗?躬请高人指点,更请名师提供对与错的法律法规条文依据。
我想买套还建房.现在那个楼盘是农民公寓.我要买的那套是当初拆迁以后村子里补给房东的房子,补了五六套,现在还没有2证,因为还属于农民公寓,请问这种房子可以买卖吗,买了以后可以换户主名字的吗,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我是安徽滁州来安县当地农民,原宅基地上四间二层楼房,89年建的(有证),房屋质量差,多年来地基下沉房屋失修。我不懂相关政策,先扒了房子准备重建(所建房屋在原有宅基地上和我家院墙内),镇政府不让我建房,说要开发,但是开发还没立项更没公示。要建房让我完善手续,我不懂,没有理睬他(看别人建房也没有证),就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