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网莫名其妙收到一条短信说:致【尊敬的QQ用户】:恭喜!您的QQ帐号已在腾讯公司“十三周年庆典活动中”被后台系统自动抽选为(二等奖)幸运用户,您将可获得腾讯公司送出的惊喜奖金¥5,8000元以及三星公司提供赞助的X360-AA03时尚笔记本电脑一部。请您立即复制活动领奖网站:3gqq.moo.no 登陆领取!您的获奖验证码为:【5288】本消息来自(QQ活动小组)”(1.00KB)的发送。 现在的网络骗子太多,真不知道是真是假,请问如何判断呢?另外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今天上网看二手车,看到很多商家的车很便宜,宝马350才两万,商家告诉我说是法院拍卖车,而且手续齐全,我想请问一下到底是真是假。还有就是法院拍卖车可以由个人销售吗?
请问该协议真是违法了吗?该如何申诉,怎么补救。段某是什么行为?请求代理可否支持?
律师你好!原告杨某石林人,与本县段某2006年签订土地转让协议,段某之前取得该小宗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协议将此证交给我,承诺协助办理转让手续等。但段某一直拒绝配合变更土地使用权证。2011年5月18日石民初字第280号判决。其一、段某确认签了协议收了28万。庭审中段某辩称自身未开发达到《房管法》第38条1款之要求为无效
我在09年被骗到丹阳从事传销,在从事期间,被警察盘问过一次,而这次盘问却被公布在了当地一个民政网上,且公布的名字和地址均为真实的,我在其后不久离开了传销,回到老家工作,可那个民政网上的信息却一直存在,而且可以在百度里搜到很多,这对我现在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且很苦恼,请问该民政网的行为是否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