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国有煤矿破产后一名重组员工,重组后公司企业让我们一部分员工交了5000元股金,说是长期股,每人还发了一个股权证书。当时公司入股人数为全公司员工的四分之一,大约400人入了股。其后每年都分了红,5年后公司又把我们的股权收回,连本带利补给我们14000元,当时员工都不同意,但公司说这是政策,说湘煤公司要收回股权,员工在公司施加压力的情况下,都不情愿的退了股、交出了股权证书,并签了字。请问专家这种情况合法吗?
A公司有股东5人,其中一名为国有公司,占股28.8%,现已挂牌出让成功,受让方为A公司。请问:A公司怎么处理此次收购的股份。
我是一家小企业的法人代表、我们一起合伙有两个人、各占50%的股权、但是股东藐视法人、私吞公款、挪用公款、未经法人许可私自进行盈利性活动等、我可不可以将他的股权收购、并要求赔偿其股东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公司即将被收购,关系到员工股份升值,但部分员工已在年初卖出股份,现在即将被收购,股份升值,年初卖出股份的部分员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导致现在无法办理有股份的员工的新股份,请问有升值股份的员工会不会受到影响,新公司还能不能收购成功?! 谢谢 盼尽快回复!
非法收购股份被法院判无效 利用非法得到股份行使的股权是否有效?
王某09 年3 月2日虚购股权转让的股东会于2010年5月12日法院判会议不成立,09年6月2日王某召开股东会罢免原法定代表人,王某的表决权是否有效?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公司准备进行股权转让,新老股东约定,转让后,原来的职工原则上继续工作,劳资合同继续有效。但目前老职工要求在股权转让之时,必须把转让之前的工龄工资按每年补一个月先清算完,然后重新与新老板谈新的合同,否则要进行罢工闹事。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