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叫了几个兄弟去打群架,打伤了人,人治疗了两万多块钱。是打人的负主要责任,还是叫人去打架的负主要责任。 这属于故意伤害罪吗?一般怎么判。
事件:2010.9.13下午三点半左右,某班王某给我要烟没给他,他就打我。我哭着回了教室,同桌问怎么了,我说被打了,然后其他同学也知道了。14号早上我同学刘某去找我,问我打不打,我说啊。晚上王某又来找我了,问我这事怎么办?我说你给我道歉,他说不道歉。15号早上我去找王某想说说这事,可是他跑出去叫了人,我就回了宿
案发后报了警,在医院做了检查,没有大问题,但还是不舒服又去做了检查,没有拿到结果,但医生说可能骨拆,后来由双方达成协议简易处理:由对方付主要责任。但是后一天拿到结果发现连续性骨拆,需住院手术处理,但对方拒绝预付住院费。需要怎样解决
各位:如果我是单位分管,我部下给我提的工作建议,我同意了并采纳了,后来部下提的工作建议出问题了,也不实用,上级要追究责任,请问应该是谁的主要责任。 谢谢
各位:局长给分管领导说:要求每个月办事员给分管领导报一次数具,办事员找到分管领导说没有有必要每个月报一次数据,要数据时可以随时提供,于是分管领导就同意了,如果将来由于每个月没有给分管领导报数据出了什么问题,这3个人应该是谁的主要责任。
因对方挑衅。打群架。我方一人被围困毒打至重伤。对方以我方先动手为理由。拒绝承担责任。他应该承担吗
因对方挑衅。打群架。我方一人被围困毒打至重伤。对方以我方先动手为理由。拒绝承担责任。他应该承担吗
20号晚上9点左右,我驾驶一辆小型汽车,由东向西经过株洲市天元大桥,在已经下桥了离长江南路红绿灯路口还有300米左右的引道时候,与一越过护栏横穿马路的女子相撞,我当时采取了紧急措施但是也没有挽回惨剧的发生(行人当场死亡)。我当时没有任何违规行为,车速正常,不是酒驾,持有驾照。该路段是大桥引道严禁行人通行,
货车后部把横穿马路的行人挂倒了,车辆直行,不违章,证照齐全,肇事后马上拨打120送到医院了,颠覆了一部分医药费,伤者二级伤残,无力赔付,没有别的财产,只有一台车,请问,如果法院把车没收了拍卖还是不够还赔偿金的,会判刑吗?
11月30日我开着帕拉丁在路上正常行驶,正当要和一辆红色车子会车时一辆银灰色的小车迅速违章超车给我撞了,对方无证驾驶,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未下,我轻伤,我的副驾和对方车副驾都轻伤。对方司机肺出血住院,他是借别人的车,对方家属不出面老是让朋友找我拿钱先治病,请问我该拿钱吗?交警队知道他无证驾驶,他的朋友
我爷爷在村里因为挡了挡一个搞运输的邻村50岁左右男人的路,男人当晚于酒后到了我爷爷家耍酒疯,推了老人家好几下,至使老人很生气,而且差点让老人摔倒,老人刚刚回屋就晕倒在地,家人打120急救,医治无效死亡,医院说是老人因突发性心脏病死亡。村里也进行了调节,可是那人不想负责任。我想问问谁应该负主要责任?是否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