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人,婚后购买一套房子,房子是我妈的名字。她想把房子给我,但是不想过户,怕伤害我的继父,并且双方都有各自子女,为避免今后关于房产的纠纷,请问到底是过户稳妥还是立遗嘱比较稳妥?如果不过户的话,还有没有其他可以将房子确定在我名下的方法?如果老人一方死去,另一方是否有权更改遗嘱?问题有些多,请详细解答,谢谢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胡某男与老伴林某生育两子一女,后林某因病去世胡某担心自己今后去世后几个子女争财产引起纠纷伤感情 ,便立下遗嘱三个子女各执一份,胡某因为老伴去世后一直与大儿子生活,怕影响儿子生活,胡某搬出请保姆照顾后与保姆王某产生感情并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带着自己与前夫所生的九岁儿子同胡某一起生活,两
老师好,户主夫妻(男方家里)曾以不按字辈(家谱)取名为由,不准宝宝上户。经过1年的努力,公安机关同意可不拿户口本上户,但不打印宝宝那一页户口簿(拿到户口簿后才可以).公安机关不予分户,也不同意户口簿一式两份。户口簿又在男方家长手里,他们很可能直接拿户口簿更改宝宝的姓名。相关条例显示户主有权更改儿童姓名
继父现在把房子继承给我母亲了。。因为继父女儿不同意,现在要继父给她现金或交出房子,否则让房子谁也住不成,并且谣言每天都会来家里骚扰。不管谁住都找地皮流氓来骚扰。不是酒鬼就是赌棍,如果不怕麻烦那就随便。因为我母亲和继父都在我这里。不在那套房子里住,她女儿说如果不按照她规定的日期,就破门而入。这样继父应
2010年6月,经过全校老师的签名通过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在2010年9月发给大家的终稿中,有一处被更改,有一处被添加,这样是否合法??
2010年6月经过全校老师签名通过的方案,在2010年9月的终稿中有两处被学校领导擅自修改了,请问学校领导是否有权擅自更改?
父亲因突发心脏病过世,家中的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母亲想立一份遗嘱来分配目前的房产,请问母亲是否有这个权利。母亲所立的遗嘱,在法律上是否有效?谢谢各位律师! 补充内容:该房产是我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
老人立遗嘱后去世,在其他子女不同意的情况下,其中一名子女是否有权继承房子
爷爷共有6个子女,老人一直和大儿子同住,房子的所有权是爷爷,老人在80多岁的时候立遗嘱要把房子留给大儿子,是有公正人员在场,其他五名子女没在场的情况下立的,现在爷爷去世但是奶奶健在,大儿子可以把房子的所有权过到他的名下吗,其他的子女是否有权继承老人的房子?
协 议 书 1、大儿子 张三2、二儿子张四兄弟二人均已经成年,由于之前已故老人张某生前意愿,由单位领导共同见证下和大儿子 张三、二儿子张四共同签订的协议遗嘱书,日后张某和李某两位老人去世后,将张某和李某两位老人现有居住在侨X路 1 号101室的房屋的产权继承居住权,由大儿子张三为财产继承居住权,(备注:由于房
父母在分家协议上已经签名同意将她们自己的房子分给两个儿子,自己留了两间,现在这两个儿子很不孝顺,现在父母想收回分给他们的房子,并立遗嘱,剥夺他们的继承权,这样做行吗? 房产证还是自己两老的姓名,并没过户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