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先后让我向我母亲借了12万元给他用! 我让他给我打了借条 并注明了还款日期,现在还款日期已经超过半月,但他仍没有还钱的意思! 我该怎么办?
我们正闹离婚,第一次的审判结果已于5月份下来:不准离婚。在去年年底时他就之前借的钱写了张借条(我打印,他签字和日期,没有盖手印也无第三方证明),内容为:“兹借到某某(借方)XX(金额),此为某某(借方)的个人财产。将于X年X月X日前一次性还清”---没有说明借款原因,钱用于买车,而当时夫妻关系紧张,他当时要
我有这样一张条:《证明 今借到陈xx现金52000元 大写伍万贰仟元整 每月支付利息2500元 每月1号支付。 借款人:张xx 担保人:李xx 年月日》利息从来没有清过 现在当事人找不到了 担保人只答应给一半的钱 请问这张条申诉还能要回来多少钱 什么是利息过高银行不支持?我现在只想要回我的52000元就好了
最近我发现了丈夫的外遇,原来我不想原谅他但看在儿子及多年夫妻情分上,我选择了原谅。他也书面承诺在以后的婚姻生活中如再有出轨事宜,他净身出户所有资产过户儿子名下,并放弃儿子的监护权。但这份承诺书并未经过公证,问是否具有约束力及法律效力?
女方卖掉了婚前的一处房产,用于购买婚后丈夫单位的集资房。还未取得房产证期间,丈夫背着女方私自卖掉了该房(和买方签的卖房合同),待女方发现后,丈夫已用于购买彩票花光。后来,在双方朋友的见证下,丈夫写了一份40万的借条给女方,承诺还款(双方朋友也做为证人在借条上面签了字)。现在双方准备离婚。请问这样的借条
借条是这样写的: 借条 XX于某年月日向XX借款XXX元。 借款人:XX 日期 这样的借条如此简单,既没中间担保人,也没公证人,也没写借款用途和还款日期,请问这样的借条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吗?是合法有效的吗?
你好!我家在政府拆迁的范围之内,房产证上的权利人是我,我丈夫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和拆迁办签名,签的是我的名,而我并没有委托他去签,也毫不知情,更不同意协议上的内容,请问我丈夫(不是房产的权利人)签的名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