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被村里一男人打成轻伤,派出所立案调查并调解三次,调解不成功,对方被拘留一周后装病取保候审一年,住院两周后回到自己家里,书写材料要村民签名,意为我方故意阻拦他办事,否认他打人的事实,现在有几户村民法律意识薄弱,经不住他的死缠烂打签名了,事实上这几户村民根本就没有出现在事发现场,事发后也没有出现过
我被人打成轻伤一级,法医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现在对方已取保候审
我被人打成轻伤一级,法医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现在对方已取保候审。现在已马上开庭。 我的住院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康复费。务工费,交通费,食宿费。后期治疗费大概花了7万多一点。对方只承诺赔偿11万私了,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