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公司到6月份就不开了,要转给别人,是否得到经济赔偿?如果可以,可得到几个月的赔偿? 我是2008年4月份进的公司,但是以前没有签劳动合同,到了2010年才签的合同,合同只有一份是由公司拿着的,公司员工都没有。现在工资是3500一个月,但是工资是做两份发的,2000发到银行卡上,1500发现金。公司这样有没有违反
家里是农村,因为修路问题村里重新规划,分的房基地,当时花了一万元,但是这个房子没有房本,也没有土地使用证明,如果再次拆迁的话,是否可以得到正常的赔偿呢!那一块的房子都没有证件。
在酒店约定7月份的婚宴,酒店5月末通知因施工无法按约定提供婚宴。当时预定只有3000元押金证明。 在长春婚宴预定需提前半年左右,目前已经预定不到酒店。而且车队和婚庆也已经交预定金。 是否能得到赔偿?如何处理?
如公司不再续签合同,我是否能得到赔偿?能得到多少?如何计算?
我于1997年9月至2001年8月(2001年8月辞职);2001年11月至2008年7月(2008年7月辞职);及2008年9月至2011年8月,都在同一间公司上班。如公司在2011年8月以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合同为由,我是否能得到赔偿?能得到多少?如何计算?
各位老师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以前开荒很久的农地被工程占用了,可是工程方说只赔偿青苗费,不给予土地赔偿,理由是开荒地不在我家的耕地划分范围内。请问开荒地真的不能得到补偿吗?谢谢
我在银行取款回家后,被银行告知多取一万元钱,可是我没有多取,结果银行冻结我工资。向法院起诉我,几番周折法院终于判定我胜诉。可是在误工和精神赔偿上没有给我说法。将近两年来,为这事我们家和我弄的心力交瘁。心脏病,糖尿病几次发作。各地奔走,还要被别人误解猜疑。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是否能得到赔偿。
你好,我跟公司的劳动合同刚好6月30号到期,但是我不想续签,已经口头通知领导,但没有给辞职信,请问这样公司需要赔偿给我吗?
2010年7月14日,在没有接到物业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咸宁碧桂园被水淹了,水深一米多,家具、汽车全部被淹,损失很大,物业一再推脱责任并保证今后不再淹水。 2011年6月14日,在碧桂园小区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的情况下,悲剧再次发生。 当时碧桂园在售楼时是以四面环水作为亮点进行宣传的,并口头承诺我们不会淹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