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户籍我感到非常迷惑,希望你能在万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给我解答一下,将感激不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05年毕业某高校,户口和档案都托管在省人才,属于武汉集体常住户口,老公是我同学,情况和我一样,我们07年结婚,一直在武汉工作,目前在武汉没有房产。我有一堂哥在武汉有3处房产。 我想咨询下,想我这种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们公司有一位员工(已经过了试用期)旷工了好几天,违反了公司的考勤制度,现在公司想辞退他。 我的问题就是:辞退时,需不需要提前通知该员工呢?如果需要的话,是提前三天,还是提前30天呢?
本人09年10月装修开餐饮,也同时办理营业执照,被告知要先办理卫生许可证和环保许可证,办理直到现在环保证也没拿到,因环保部门太忙,应本人贷款,夫妻两人都是失业人员,有失业证。每月几千的还款,拖不起啊,10年3月20号开始营业,4月1号左右工商部门上门只做登记,4月5号左右被通知上工商局告知情况,4月16号又领3000元
我是城市户口,但没有工作,也没有单位,无业游民,想把户口牵回农村,可县户藉科说没有非转农的,那我这种情况,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可以把户口迁回去吗? 我是山西省昔阳县的。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内容如何解读
第五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1.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农村户口,如果按照此次重庆市政府的政策转户口之后,如果我的原籍进行征地并且按照人头进行补偿,我能够享受到这个补偿吗,这个权益跟土地有关系吗?(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人头费还有吗?)。2另外市政府的文件上面有一条是“大中专学生转户后,继续保留其个人征地补偿收益权”这个权益时指的什么权益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