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原由:我一个在夜场的朋友跟我说她那可以拿卡刷现金,,,我把卡给她后,她在她们单位成功刷了7000多,并试图在取款机上取款,但没有我给他的密码,多次强行想取款,后卡被锁,后有想继续刷了2000多,但没能成功这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后银行查得知)我的卡消费没有密码,取款有密码。事后我找她要卡和钱,但没给我钱,我催她还款,从此也不接电话,但有信息沟通,并以各种借口来拖延了近10天至现在(有手机信息记录)卡在中途她通过别人还回了给我,我已经去解锁了,现在情况看来她已无意还款,,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选择更好的办法来追回被刷的款项
我的信用卡消费是凭签名的,,别刷的过程中并非我本人签名的~!
我舅在我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母亲的身份证办理广发银行的信用,并透支1万元钱。现在是银行那边老往我家打电话催着还款,并且还说要到法院起诉我母亲。 我想咨询下这属于民事还是经济,如果真的起诉了,我们家是否会有责任。 谢谢。
在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的信用卡,现在他不承认是不是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
对方借我信用卡一用,我把刷掉的钱用现金给她了,他现在告我冒用他的信用卡是否成立? 一,对方把卡借我,我拿去消费了,再在他提供资料的情况下以他的名字跟银行通话做了分期,银行把钱返到卡上去,我再次去消费,总共是消费了二次,都是在她提供卡\密码\个人资料的情况下使用的,然后把消费的金额都给了他. 二,对方当时都有收到短
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前几天无缘无故的收到一张炊款单。说是信用卡透支了13000多元钱,当时看了就懵了。他根本就没有办理过卡,也不具备办理卡的条件。还说要8月3号还清。不然要坐牢。我朋友随后像银行说明情况。银行只是要去他的详细资料。但过几天了都一直没有答复,去公安局报警,也只是说要等待银行处理结果才能立案。
08年本人在招商银行办了张信用卡,因朋友急用暂时借给了他。前面几个月还款记录良好,但今年8月就开始拖欠,期间我因毕业回到湖北,朋友一直在外地,之前还有联系但后来他换了电话,我联系不上他就一直通过邮箱提醒他缴款,但最近收到银行的缴款通知和律师函,催我还钱,现在通过以前的朋友和他联系,可他似乎刻意和其他人
信用卡营销时,A持B的身份证,找了C来冒名给B签名,以B的名义办理了信用卡,联系地址跟家庭电话都写了B的手机号码留了A的。后A恶意透支B的信用卡未还款。后经银行多次催收后仍未还款。请问A涉嫌什么罪?违反哪条法律法规?
我的身份证信息被他人冒用办理了光大银行的信用卡并透支,现在银行发来律师函,要我还钱,我打了光大银行的客服电话,他让我去报案,将报案回执传到光大银行总部。我到户口所在地报案,派出所不给回执,说银行受损失,应该是银行报案。现在律师和派出所联系后,要律师打印消费清单,让我到冒用者消费地去报案,这是否合适,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用了信用卡啦,我应该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是在深圳,贷款金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