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你好:具体情况如下,我家在83年分单干的时候种了别人家的耕地,至今有26年,那户人家在分单干当年就搬迁到新疆,他家是三队,我家是四队当年他家分的耕地时我们四队抽调出去的,自他家走后我们四队的队长就动员我们几家一起把所遗弃的耕地种起来,交公粮,提留和余粮免了,一直栽种至今,现在政府征地,当时我家和其他几家都没有办理承包手续,现在村里说我们没有使用权,那么我们就没有补偿费,根据这种情况我们有没有现种地的使用权?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现在我家房屋要拆迁,但是拆迁办没有依照合法的手续来办理,所以我家没有拆掉,现在就剩下我一家了。现在拆迁办利用常熟日报发了一个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以及市发改委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强制注销已领取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我们家持有的是《集体土地
我家以前在农村,有耕地,后来搬到了县城,户口变成了非农户口,但是农村的耕地一直有保留,让亲戚帮忙种着呢,现在我父母的户口是县城户口,我和兄弟在外上大学。 我想请问: 1.我家现在还对农村的耕地具有使用权吗? 2.我家现在想把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请问这样合法吗? 感谢回答
我姐其婆婆把我姐告上法庭要其死亡赔偿金2.5万元。我姐现在没有能力给予,现在法庭要执行我姐的土地使用权。法庭有权力吗?如果有权那能执行我姐夫、和小孩的土地使用权吗?谢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09年5月18日晚我姐夫在骑摩托车回家的途中出的车祸。在交警队认定责任后,因为肇事车辆有保险,所以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我父亲在1985审请一宅基地,并建成一套住房.农村地方大,所以超建了几十平方.几年后,有一次全国的土地普查,当时经济条件不好,害怕被罚,又加上我大伯的怂恿,于是我父亲就在土地使用证上补登了我爷爷的名字,免去了当时的几百元的罚款.土地使用证上便有了两个人的名字,我父亲名在前,我爷爷名在后.直到2002年我爷爷过世也还没改过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以前我家的土地是以农村户口来分的,但是写的是我哥的名字,他户口已早就迁出去了,土地证也在我们手里,请问改回来要经过什么手续,这样如果以后发生状况能要回来吗?
原本属于村里的集体土地转租给了村外的一个厂,租金分配给了农民,四五年后,该厂居然在农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办理了集体土地证,若拆迁的话土地补偿就属于那个厂而不属于这个集体的农民,村委的做法有什么不合理之处?农民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办理土地证得厂并没有给集体组织一分钱,只是村长串通一气搞到了证,村长要付什么
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但该商品房取得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及抵押当事人的相关约定。请指教,购买此商品房是否存在风险。
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但该商品房取得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及抵押当事人的相关约定。请指教,购买此商品房是否存在风险。
我家8年前把耕地租给了陈某,如今陈某在我家耕地上盖起了房子(我们这是开发区),我非常反对,可我老爸却和陈某达成了一份协议,,大致内容如下 1.甲方将承包地XXX㎡一并长期转租给乙方。 2.租金为XXXX元。 3.乙方在租用期间可任其改造,甲方不得过问,以不可提供任何无理要求。 4.租用期间直到政府征用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