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的同事,发短信说喜欢她。他们说了好多,从法律上说他的行为算什么?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有短信作证据。
在法律上婆婆属于破坏家庭的第三者吗?女方可以怎么做来捍卫自己的婚姻?
请问,婆婆在我家住的期间,故意找茬与媳妇闹矛盾,在儿子面前讲媳妇坏话,儿子一向孝敬婆婆,她说什么儿子都听她的,现在婆婆要儿子跟他老婆离婚,这位当儿子也要照办,当然这个当儿子的就是缺乏自己的独立人格才会无条件的听他母亲的话。请问,原本和睦的家庭被婆婆搅得一团乱,在法律上婆婆属于破坏家庭的第三者吗?女方
如果第三者已终止通奸,并无意破坏他人家庭,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后及时终止了不正当关系。但事后对方配偶拿着
女方与男人都是已有配偶的人,因为在网络上接识一时冲动发了不当男女关系。事后女方发现男方的人品有问题,例如:送女方礼物,女方拒绝,但是男方以种种理由非送不可,在女方收下以后却又要在背后跟别人说女方是个骗财的货。当女方发现男方的真实面目后提出断绝来往,男方却多次以要向女从配偶告发通奸为由约见女方,在女方
第三者在知道我老公有家室并有小孩的情况下同居长达两年,在这两年期间大概有一年时间我老公提出分手,第三者威胁我老公不可以挂她电话,要不就告诉我,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老公只有搬家不理她,结果是她找到我老公并索要求20万,不成功后就打电话及发短信到我及我老公手机上威胁我们及我家里的小孩,说让我们准备小孩一支
婚后男方用家庭共有财产私下给第三者买房,并私下过于第三者名下,女方有无权限申诉法院要求第三者赔偿家庭损失
爸妈因工作分开多年,妈妈第一次外遇是在我们小的时候,爸爸已原谅她,可是在这中间,妈妈因为好上了赌博,弄得爸爸精神上有些混乱,造成爸爸在外和亲戚朋友说妈妈的不是,妈妈因为受不了爸爸,要跟他离婚,妈妈现在外面又有一个情人,在他们没有离婚时又伤害爸爸,前提是爸爸生气的时候冲口说出要和妈妈离婚,妈妈坚决要离,可爸爸口说
破坏他人婚姻,私闯民宅,欺男霸女,行凶打人,惊吓儿童,应判何罪?
我与行凶者是同事朋友邻居,他充当第三者破坏了我的婚姻,我和妻子于去年6月离婚了。离婚后,他们同居一段时间,感情不和,争吵不休。我前妻在外打工,逃避他。4月17日晚上,我前妻打电话给我,接她回家看望孩子,途中被他看见。他闯入我家,行凶打伤我的左眼及头部,我的孩子被吓得惊叫,不得已,我用菜刀砍伤他的头部,前
我和我爱人没打结婚 但是已经同居5年并有一个3岁半的儿子 我和我老婆因为一些小事吵架 而他姐夫直接要求她离开 还强行不准我去找她 让我们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还说只要我去找他 就找人打我 直接带有威胁和强迫的感觉 这样算不算破坏家庭婚姻
律师,您好!我想请问婆婆因我的条件不合她的要求而采用电话上门道若市打扰我娘家,并每天用辱骂\污蔑\人身攻击等无理取闹方式分开我们夫妻,不让我们在一起生活,以上所述并有她亲笔写的书信为证,请问如果属实,她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