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集体企业,是供销社系统的,经营的零售工业品,两千年商业企业不景气,商场整体出租了,职工回家了,每年给职工发一千多元的生活费,养老金开始没交,后来职工都怕以后罚滞纳金就自己交了,现在企业改制了却不管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让职工自己承担,我们无法接受,因为商场的职工全是女的。
我们在煤矿工作15年以上企业没有交养老保险.现在又要解除合同
我们在煤矿工作了15 年以上.单位让我们今年在那里签合同.明年又换地方签合同.可是我们没有换过单位和工作场所.一共签了5-6次合同.今年12 月底要给我们解除合同.我们应该怎么办
2007年2月原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买断工龄,所有职工与新企业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即将期满,企业不
能否帮助解释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内容。谢谢。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
河南省禹州市,自从93年起到09年底,该企业一共为职工交纳了4172.34,个人交纳了4657.34,请问,企业交纳的钱数合法吗?为何企业还没有个人交纳的多? 从2010年企业借口“改制”要求一部分职工买断工龄,以后的养老金由个人支付,企业按工龄一次性赔偿职工数万元。(我是82年10月参加工作,买断工龄一共给我了46000多
黑龙江企业职工家属2010年缴纳完养老金,那么发放从那一天开始
我家是90年从黑龙江穆棱林业局搬迁到山东的,我父亲是林业局的一名退休工人,09年黑龙江下发了一个文件,就是给我母亲这些当年的家属工办理养老金,我们按规定缴纳了个人的部分(母亲70岁),上交的材料都通过了审查,按规定是不是应该从09年7月1日起发放养老金,可我的委托人说从今年的7月1日起发放,我母亲的材料交上去的
我在市属国有企业上班,98年进厂工作,2000年企业改制,4000元将我们买断,但仍然可以上班,07年我到外省做销售,包干制,有业绩就可提成,没业绩就没钱,我做到现在没有业绩,属挂靠人员,现在公司要与我们这些人员解除合同关系,给11个月的工资(13692元)作为补尝金,请问这个合法吗,我们怎么办?
你好,国有企业改制后职工继续在改制后的企业就业,现在企业面临破产,资不抵债,职工工资拖欠两个月,养老
国有企业改制时对收购企业的老板要求就是职工身份置换后要解决职工的就业问题,职工身份置换后(职工已买断了工龄)留在改制后的企业工作,也就是下岗职工再就业,可是职工没有下岗证,现企业已申请破产,职工工资拖欠2个月,养老保险拖欠5年,现在职工面临生存难题,可以到哪个部门去求助,有没有相关法规怎么样安置这些职
某国有机械厂今年生产经营不善,已濒临破产,就连职工的养老保险费也有几个月没有缴纳了,这段时间厂里人心惶惶,很不安稳,特别是企业里面已经退休的老职工非常担心。年轻的职工还可以重新找一份工作,他们现在就靠一点养老金过日子,现在企业已经没有办法缴费了,社保局会不会停发他们的养老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