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12月进入公司工作,我们上班一年就给我们缴纳保险,每年的3月签一次合同,到2014年3月15日我们又续签了合同,可是到了7月9日公司来人说调动我们8个人去市里上班,3日内报到,我们都是县城的,没有人会去市里上班,有2个人去市里报到了,我们6个都没去,公司就让我们写辞职报告,不写的话就罚款我们一个人500元,
脚骨折后休假两周上班,有假条,但是公司口头通知我被辞退,我问被辞退原因,一直不正面回答我! 我签了一年合同,现在上班5个月了,现在合同没有到期,我可不可以主张不走?如果必须离职的话,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我? 我现在还在上班中,公司说工作到下个月,也就是相当于他们提前30天通知我了,那
我是一家服装公司行政总务,公司设有一间食杂店,这个食杂店由专人负责管理(即店员于某)。现在负责管理食杂店的于某已经离开公司了一直联系不上,她因账物不符还欠公司债务近5000元。于某人事方面由课长直接负责(如请假、加薪等),其食杂店的买卖报表平时都是由我先审核,再交给课长查看。当我发现报表不符时有向课长报
严重违反了公司晚婚晚育规章制度被辞退,签的是第三方合同现在被公司退回劳务公司。请问人用单位公司合法辞退吗?该如何维权?谢谢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我该如何维权,公司应聘的时候说一个月试用期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我该如何维权,公司应聘的时候说一个月试用期,但是一个月过后,公司没有明确表示继续用,或者签合同,直到又上了十天班,公司主任直接找了个新人让我交接工作,让我不用上班,我该如何维权。谢谢了
入职时我与公司签订了3个月试用期的合同,一式两份人事收走合同说拿去盖章就一直没给我,包括其他的同事也没有合同,催了几次人事说是某总不在,所以我到现在也没拿到劳动合同。我6月份是转正的日子,在公司OA上提交了转正申请,直到今天才给我批,批得结果是“否决”。这个月是我入职的第五个月,每月13日发工资,今天是20
初期店经理无故叫我停职,后期曾多次找他谈话,说要无故调配我的工作岗位,为无法从事曾与他沟通,想向上级反应,他说我越权了,叫我回家等通知,期间一直没有给我排班,临近月末通知我要去上班,并威胁我如果工时不够将停掉我的保险,再后来电话威胁我说让我自己选择离职或者公司解聘,后来因为手机丢失失去联系。再后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