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2月登记结婚,结婚时人在外地工作,因为双方都是熟人介绍,双方家长都是熟人,没有过礼,按照两来两走的形式,双方都过客了,婚前婆家没有跟我商量就贷款买了车,以老公的名义,婚后他们并没有打算买房,把存款放在了网吧产生利 润,和婆婆住一起以后他们家的房子才70平米,觉得太挤,要求买房,婆家说没钱,必须取住房公积金出来付首付,我们娘家听说要买房就借了一万多给婆家了,也没有打借条,结果婆婆并没有和我家人商量就写了自己的名字进行商业贷款,当时办手续时我在外地上班,也没 有在意,后来为了这个家,家里人给我办了工作调动,为此事我也付出了代价,交了一笔为数不小的违约金,以前工作的积蓄基本用完,回来不到两个月婆婆让老公找我要钱,要一万,说是还住房首付的借款,我觉得委屈,没有给后来就闹了矛盾,婆家一直怀恨在心,结婚两年的时间里老公没有给我们家交过生活费,一直以养车,还车贷款为由,婆婆的工资还房贷,到现在我们之间也没有原则上的问题,前一段时间我查出有妇科上的问题,有些影响生育,但是能治好,婆家态度急变,提出过不下去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还逼我说离婚,说我没有为他家用多少钱,我该要求多少赔偿?
婚姻破裂,要协议离婚,女方曾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信用社贷款,借款人签署的是女方自己的名字而担保人签署的是男方的名字,这笔债务男方需不需要承担?如果需要,那该如何分担这笔债务?
我想问下我和我爱人与2003年结婚,房产证是我公公的名字,直到2010年房子拆迁了,分配到280加40个平方.由于我户口不在我公公那里,房子还没有拿到,请问我要是和我老公离婚了我能分到房子的平方吗?我还想问下孩子的抚养问题:我的女儿8岁儿子才3个月要是 判会把2个孩子的抚养都判给我的机会大吗?谢谢!
结婚后购房,房产证写了男方父亲及夫妻的名字,房贷未还清.现在婚姻出现问题,请问:如要出售房子,是否要三人都同意才能处理?如有一方不同意应该如何处理?
我们经人介绍见了四面就举行了婚礼,婚后两月他提出分手(中间他住院,出院不久提出分手),其间我们没吵过,也没闹过,因此我不同意分手,他既换了家门锁不让我回家,不接电话也不见我,我该怎么办?补充:我们没领结婚证,没照结婚照,就连结婚当天的DVD光碟都是空的。
在一起四年,小孩两岁,但是没有结婚,今年刚定亲,两个月之后感情出现问题,开始有矛盾,男方对自己,严重冷落,然后男方进行殴打,当父母面,现在我(女方)想提出离婚,针对彩礼要怎么样处理?还有一男孩应归谁抚养?女方没有固定经济来源,是否要承担抚养费?
我们村有一名智障人士A,是轻度智障,但数数从一数到十都不会数的,A是没有父母的,只有D叔间中照顾下,钱银由村委会负责管理,现在又人士了一名智障人士B,在村委会跟他的亲属协议下,他们可以拍拖,但要进行婚检后才能怀孕的前提下,他们进行交往。但现在A却怀孕了,B跟B的家人要求和A结婚,A的亲属因为B家里有七名兄弟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