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些纠纷,一帮男人到别人家去殴打两位五至六十岁的老人,然后报警,警察3点左右来把打人的和被打的人带到派出所,进行录口供,直到凌晨一点才把口供录完,然后才上医院进行处理被打人的伤口,被打人的牙齿打掉几颗,还有眼睛已经在模糊的状态了,可最终派出所的结果是“都先各自治疗各自的伤”然后看看是否能调节,在此也并为关未押肇事打人的人,在此我想请问这样的处理是否合情合理。
一新建房屋前有一脚手架未拆除,在房屋主人和脚手架管理人全然不知情下,某天下午一人突然把一板车靠在脚手架上,晚上一不足7岁的小孩在无监护人情况下(其家长去打麻将去了),23点左右外出烤烧烤,被人意外发现在板车下,抱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长上诉法庭,思南法院判决监护方承担50%的责任,板车主人承担20%的责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一公司员工,公司结业前就安排我在这公司的写字楼物业管理处上班,公司结业后写字楼也分别卖给了几十名业主,这管理处是没有工商执照的,前管理处主任跟保安签了合同后几个月就辞工了,我接任做了主任,现在保安合同期满辞工后就去法院起诉我没给加班费,而法院也一二审判决要我给他,我也是打工的,我也不是法人,
我是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人,自2009年我县搞空心村搬迁,建新农村,这是国家政府或者是地方政府搞的,我觉得是好事,俺村里人都非常拥护支持,可自己到规划的地方自己建房还需缴土地使用费(位置不同价格不同),我想咨询我们以前的宅基地没补偿,房屋也没补偿更不用说搬家安置费了,这样的搬迁是否合法合理?
延长石油吴起采油厂的工作休息制度是每月保障八天,可是采油厂注水大队竟然把休息制度和每月考评成绩挂钩,如果某些人是每次考评不达标的话是不是一年都没有休假,这样做是否合理??? 哪如果没有人受理呢???这里的人事关系可复杂了,尤其是单位的领导和政府各部门的关系特好,我想一般是没有人会管的了
我是做汽车销售的 这个行业有密采这个东西 就是厂方委托一位人来4s店秘密采购 看销售顾问是否按标准流程走 我被采到 没做好 分数很低 公司说我的分数低于公司定的标准,要扣除当月全部奖金,我底薪1200+提成,总计在1万左右 密采这个东西关系到公司年底返利 公司这个做法是否合理???
贵律师你好 6月1号那天中午,在我父亲去火化路上,殡葬车内帮忙放鞭炮的本村三位邻居,由于他们大意不小心把殡葬车内的20多封鞭炮全引着了,结果因为殡葬车是老式的结构,除了其中一位跳车下来以外,另外两个邻居都没能来得及逃出来最终在里面被烟呛死,发生了两死一伤的惨剧!事件发生后当地镇政府和村委会就此事要我家和
我于2010年3月到某公司任职,因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劳动合同,也一直款买保险,心理很不舒服,2011年2月底因工作上的问题与领导吵架,然后一气之下就不干了。在办完离厂手续前曾与公司老板商量补缴保险的事3次,都说是我自己提出辞职,不能补。于是我把这公司告上了法庭。我的其本工资为1750,加生活补贴300,总共是2050元/
货车A夜间撞到爆胎并停靠在紧急停车道内的货车B(货车B在车尾50米处放置了警示标志),造成货车A一人死亡两人重伤。 现在公安机构已经划分了事故责任,货车A百分之七十责任,货车B百分之三十责任。请问这样的责任划分合理吗?
货车A夜间在高速路上撞到爆胎并停靠在紧急停车道内的货车B(货车B在车尾50米处放置了警示标志),造成货车A一人死亡两人重伤。 现在公安机构已经划分了事故责任,货车A百分之七十责任,货车B百分之三十责任。请问这样的责任划分合理吗,有无改变可能? 我是货车B方。
我在某个人企业是5月25号上班的!但是因为家里有事我在6月23号辞职了!急需用钱!当时老板跟我讲我的工资是你几号来上班就是下月的那个时间给你发工资!那我是否应该6月25号就可以拿工资了!可是老板却让我下个月5号再去领工资!我这钱是拿回家救命的!很急!既然答应我的怎么可以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