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90年左右开垦一块废地(一个很旧的窑坑),经过二十余年的耕作,现在这块地已与基本耕地无异,我们自己也改善了浇灌设施,昨天刚收清西瓜,今天就有一企业找上门,说这地是他们的,并限我们二十天他们就开是填坑,他们还拿出了一个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是2010年元月发的,期限到2013年,批准拨用企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我想问我们村没有经过跟种植户协商同意就转让了土地使用权合法吗?村里没有因为这块地的转让召开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之类的;村里的垦荒户还有很多很多,为什么单拿我家的;如果要转,我家是不是有优先权?急需法律救助,我们是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北邓村的,希望你有空能看我的问题,看我们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今天我通过朋友关系去县国土局了解了一下办证的资料,村委会给该公司出的材料说该地是我村的一个废弃窑坑,没有提有人在这里垦荒的问题,并且土地局用的卫星遥感地图(好像是叫这个吧)是1988年的地貌状况,我们是89年开荒的,88年这里就是荒地,我不明白的是国土局是不是定期有地理勘察之类的东西,在办土地证时采用二十年前的地貌图有法律依据吗?
刚何时的问题:对方办的土地证上共21.6亩地,其中有8亩余是村民地基本责任田,其余的是农民开的荒,我家开的荒地与村委会没有书面协议,当时的村长书记口头说过让看着当时的窑上的土,别让别的村民拉了,家里一直尽责的看着,后来有人贿赂我们村一个干部两条烟,村干部让人把土拉走了。
1、没有和生产队签订合同,无土地使用证,但是耕种超过23年(目前仍在耕种中),请问我家能否补办承包合同,是否有优先权? 2、集体小组中的领导成员也多人开坑荒地多达10多20亩,但是由于有权势,却不被收回,请问是否合法? 3、假如该地被征用,我家是否有土地补偿?如果收回集体小组所有,该补偿金是按人头分配给集体
我家是农村,在承包的面积旁边开荒了一块面积养殖,已经18年了,现在村委会要收回,我想请问如果我还要继续使用那块开荒的土地,我该怎么办?急急急!
购房合同图纸上没有标明赠送花园具体尺寸,只是文字描述以现场实物为准。现场花园栅栏内包含了房屋天井,而且购房、接房、办理装修手续时也并未提及天井不可使用。现在装修工程已经开始,物管却又阻拦装修,请问该天井是否也属于使用权。
我父母另有一套使用权房子,因要结婚,现想把此房过户给我。房屋经营公司表示因父母健在,不给过。 第一,没看见相关规定,不清楚。 第二,如果我结婚后(和父母不在一户口下)是否给过。 第三,是否使用赠予程序,如果可以使用,我该怎么做? 第四,这间使用权房屋是否能过户到我名下? 因为是使用权的房屋,产权输入
你好! 我家有两块分别约70平方的祖传菜地,一直在耕种,这几天因为旁边的一户人家想扩大他家建房的地基,想强行用推土机掩埋我家菜地(菜地地势较低),已经掩埋了三分之一,请问我该如何 争取回这两块菜地的使用权?
请问本人有一套15平方左右的使用权公房,(单独一间,没有卫生间,烧菜的地方是和其他人家合用的) 一本户口本,有4个户口,父母和我还有我妻子,想和父母分开为两个户口本是否可以?怎么分户?谢谢! 现父母在外面租房,我和我妻子贷款买了套60平方的产权房,目前这套15平方的房子租给人家使用。
我的父亲是军人,在部队分得一套91平米的军产房,后来转业到地方,在地方没有分房。母亲的单位也从来没有分过房。请问我父亲现在去世了,母亲和我对该房的使用权和继承权如何解释,部队是否有权收回房子 补充:军产房属于无产权类的,没有交过钱买断
我老公家有3个门面,2002年买的时候就没有所有权,只有50年门面经验使用权,在我们当地公证处公证了的。当时买时使用权的合同上就是我老公的名字。2002年至2004年是我公公自己经营的,2004年与别人租赁时都是我老公签的合同(从2007年到现在的合同有保存),但是租金是我公公收的。现在我公公说要把门面使用权给我老公妹妹
我家种了一块一分多的,已经有20多年了。据母亲说,爷爷在世时开垦的荒地,这么多年来一直无人问津,但是现在县里要征收这块地,村委会说那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村里集体所有,要把县里补偿的钱全部据为集体所有。我想问一下,我家对开垦的那块荒地有没有使用权?县里征收的土地所补偿的钱是归我家所有还是归村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