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我将一间卧室租给乙方。乙方是一90后的小青年刚到青岛工作,说钱紧,先交一月的房租,之后6月10日开工资再给我2个月房租及押金。6月10日之后给他电话,基本他都不接,我打的他烦了,他说还没发工资,过几天给我。又过几日,电话给他,接后说不租了(大约6月20日)。现在他不接我电话,开始说6月27日给我空房,今天6月28日也不空。他现在还欠我这月的水电费,同时他也不太回租房,我也见不到他。合同中我写到“第十条 房屋租赁事宜系双方共同协商而定。如有某方违约,应支付对方年房租金的百分之十(10%)。”。 我有以下问题问一下: 1)我现在是否可以将他屋子里仅剩的被褥及一些私人物品(非贵重)清理掉?此事我已经给他发短信通知此事,但他未回。 2)因为他告诉我已经不打算租房了,也未给我房租等,我是否可以现在就将房租租给他人? 3)如果协商不通,我是否可起诉,如何起诉?法律程序是否复杂?
我和我老公结婚这么久,一直又吵又闹,他的家人又不懂事,无论我老公做事多么不对,多么过分,他的家人一句话都不哼,不会说他的不是,每次吵架都只叫我装没发生过事情倒头就睡。现在发展到这种程度了,每次我和我老公吵架,他的弟弟妹妹不但叫我走出去,还动手打我了,这么可怕的家庭,我想我是没法再呆下去了,要我受这种
律师,您好! 有一问题想请人帮忙:我在一公司任职快两年,之后辞职,事隔一年后再次入职到该公司,并签定劳动合同,现因公司内部组织变革,公司方面要停止我现有的劳动合同,公司方面该如何补偿或赔偿,应该补偿或赔偿我共几个月工资.在线等 ....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本人只在该公司任职不到两个月.且此两个月合同
刚刚拿到公司印发的续签劳动合同,同时在公司工作超过5年,这已经是连续第4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两处修改: 1. 工作地点由旧合同的上海浦东川沙修改为公司产业园, 公司在全国各地都有产业园,但是新的续签合同中并未指明是上海川沙产业园,签了合同是否意味着极有可能被公司安排到外地工作而公司不用承担违约
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签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公司开除司籍,并处罚金十万。理由是本人为服务的公司(不是本人的公司,与本人的公司有合同约定的公司)提出本人在为其工作期间有违约行为并处以二万的罚金。请问本人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本人应该如何去办?
我租了一个门市房做生意,和房东签了五年的租房合同,合同上明确表明我使用的时间为2010年8月1号到2014年7月30号,房租按市场价格定,但才过一个多月,房东就说今年12月31号收房(我们的房租现在交到12月31号),我不愿意,房东就说明年收天价房租,使我搬出,我准备向法院提出上诉,请问我有几分胜诉的把握?
我于某公司连续工作10年,现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不再续签,应如何经济补偿? 满十年工龄,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单方面违约不续签合同,是否应双倍经济补偿?要求赔偿20个月的平均工资之外,还有其他补偿吗?
我一次交了三年的房屋租金,也签了合同,现在第一年很快就要到期了,根据我现在的个人收入情况,无法承得高额的房租。剩余的两年我不想租了,想终止合同,私下我与对方洽谈过,让对方把剩余的两年房租退还给我,并胩我也愿意赔偿他相应的损失,可是对方不愿终止合同,请问我能不能用法律来终止合同?
我在2010年十一月份加盟了一家皮具公司,成为其单店加盟商,由于临近原有另外的厂家加盟店,现就此厂方为便宜管理做出调整,决定不再向我直接供货,改为这个区域的一个店向我供货,为保证自身利益有保障,我屡次要求厂方就此调整做出书面的协议,来保障我的利益,而厂方以种种理由拒不做出保障协议,由此,我决定通过法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