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非法在公共场所房屋顶、电梯消防通道内搭建、占用,请问应该贵谁负责!!!
我们世纪锦城小区2010年5月建成有部分野猪入住,房地产商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私自聘请一家锦城物业服务公司工作服务8个月后自动停业。原因是因有个别业主非法在公共场所房屋顶、电梯消防通道内搭建房、占用不交了物业管理费,理由是该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工作没有尽职尽责。大部分业主已经交了装修压金和1年物业管理费,该物
我家住五楼,六楼业主在五楼及六楼中间的楼梯用护栏隔离出一半,做了不锈钢防盗门,占用了公共楼梯通道。跟物业管理处反应,没人管。拒绝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处停水、停电。请问,物业没有管理责任吗?
别墅区业主车子不停自己花园,反而停在主干道,物业公司多次对停放主干道上的车子进行了粘贴温馨提示:请把你的爱车停放于自家花园内,请勿占用消防通道,但效果不佳。最近因雷雨天气,小区监控受雷雨的影响,有的时间内就没开监控。有业主的车子停放于主干道上被刮花,请问在这个环节内,物业存在责任么?或者存在过失么?
请问小区物业以 停车占用消防通道为由 不许业主车辆进小区,这合不合法!
小区物业以 停车占用消防通道为由 不许业主车辆进小区,这合不合法! 而小区地下订车场 以每月120元RMB出租,这个价格是小区物业自己定的合不合规定 谢谢
个人以卫生、安全为由,占用公共消防通道,是否违法?如是,违反什么法律?应该向什么部门投诉?
我们所住的大楼是单位福利房,22年楼龄,一向和睦相处。本月中,5楼一住户,以个人门口是卫生死角和不安全为由,在没有任何公示的情况下,用砖头把通道的一部分砌起来,据为自家所有。请问他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占用公共消防通道,是否违法?如是,违反什么法律?应该向什么部门投诉?因为我们的大楼没有业主委员会,面对这
楼盘交楼,经查询绞盘取得消防验收,但实际消防栓是空的,是否违法
你好,我所在楼盘交楼,通过消防官网查询到该楼取得了消防验收并有验收证号,但实际到现场看到的是所有的消防栓都是仅有一个门,没有水龙头和水带,是否开发商违约,违法?是否可以拒绝收楼?(备注,合同中未约定消防设施交付标准)
在火车站占用消防通道 被带到火车站派出所 又是录指纹 照相 还在网上登记犯罪嫌疑人资料 然后罚款20元 将让我走了 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