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乡镇出售自建房土地,本该建房,期间由于家父生病,最终因医治无效而去世,建房的钱因此耽搁,今年准备建房,政府却不与建房,请问我是否有权力维护我当初的权利!又该如何去维护,谢谢!
您好,请教您乡镇住宅用地多户地主联合建房申请书和建房协议书怎样写(报建用)?以联合建房形式报建和每户单独报建在程序和报建资料上有什么区别?在现行政策上有什么不同吗?拜托回复,谢谢!
依据政府文件到其他乡镇租地建房并有规划证书现拆除按啥标准补偿
我父母、弟妹及朋友响应政府号召参与其他乡镇的新农村建设,按政府文件规定租用村民土地使用50年,在取得规划用地批文后建设了业务用房,办理了集体土地证。目前该村土地被政府征用必须拆迁,当地村民按政府拆迁文件安置补偿,外地来投资的业主被拆迁政府说按评估价但比村民低进行补偿,据说每平方只给1000元,合理不?
广州农村户口,已婚,单独户口,没地任何房产。 自0.5年报建自建房,因交齐相关部门资料,办齐手续,后得到一张“承诺书”回执1张。 现需建房,但村领导说地是租的,不能建房。 但每年交钱的收据都写着“新屋地钱”的字体。 包括早就报建了,相关部门也知道这件事,为何还说不能建房子呢? 想各相关部门帮一下,这样的
我堂弟侵占了过道(大概二三十平方米)建了楼房,我堂哥为表支持用他一百二十多平方米的旧房(地属偏僻)跟我换我60多平方米的楼房(市中心),并签了合同。合同并不写明搬迁日期,原先他们是答应我可以明年再搬,而现在他们却提出要求我们现在就搬。请问我该如何解决这样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