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门口以前有一条3米的路供我家和邻居两家做走道,现在邻居准备把自己的地基卖掉,其中包括我们的走道的一半,搞的现在路比较窄,经过我们三家(我,邻居,买地基人)的商议,我以后走买地基人的路基上走,我再拿6000元整,此路永远供我家走。请问协议该怎么写,谢谢
我是一名退休工人,早年离异,有一子由我抚养,家庭生活条件比较困难。我的儿子现已成人,在一家汽车维修公司做协议工,现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儿子所在的公司前年集资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儿子报名参加了集资,总集资款约11万元,由于儿子没有经济能力,购房款11万元都是我一个人承担支付的。现在公司马上将要交房,公司
张三附合购买政府优惠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并得到了政府的批准,但张三在房屋交款时不想要这套房了,张三的朋友李四得知后,提出以张三的名字买了这套房归李四本人,其所有款项由李四付清,待政府规定的这类房屋可以过户卖买时,再由张三过户到李四名下;在过户前房屋的保管、使用权归李四,过户后产权等均归李四;若房屋在没
张三附合购买政府优惠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并得到了政府的批准,但张三在房屋交款时不想要这套房了,张三的朋友李四得知后,提出以张三的名字买下这套房将来归李四本人,其所有款项由李四付清,待政府规定的这类房屋可以过户卖买时,再由张三过户到李四名下,过户产生的费用均由李四承担,在过户前房屋的保管、使用权归李四,
本人持有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出了考试和报名的费用300元,现单位要和本人签订建造师聘用协议:长期用证,超出使用范围用证,并且说本人永远不能带证走。我想知道需要和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吗?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可否通过协议拥有征占补偿款?协议是否合法?
我方拥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地上附着物使用权,在取得使用权的时候已与村政府签订(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如土地在使用期间被征占,其土地补偿款全额归我方所有,但现在土地被征占,村民却告状要求取得补偿款,说我方并不是土地的真实所有者,之前的合同条款不受法律保护。我方能赢吗?
在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与他签协议时,合约里与的对方写到"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个在协议上是否合理,合法.
1987年,甲方(某镇政府)建设街道门面房屋,资金不足,乙方(某单位)自愿资助了部分资金(10万元),双方签立协议,房屋建成后,其中几间由乙方经营使用,双方约定,产权归甲方,乙方拥有永久使用权,并进行了公证,该协议未约定期限,也没有针对今后出卖房屋时双方权力义务的具体约定,现在,甲方称要出卖此房屋,欲要求
甲方占用乙方的21个平方的耕田面积做道路使用,乙方跟甲方协商立协议规定这21个平方的耕田面积属乙方所有,但是甲方将此21平方的耕田面积修了道路,现不跟乙方立协议,也不归还乙方的这21个平方耕田面积,还出手打人,这个事情要怎么样处理?
我家和别人家土地交换使用,(交换时共有2户人家,至今已有十几年来,当时村里也出面公正了,都是口头的)我家是用来盖小厂房,他们还是在种庄稼。后来加工厂生意不好,一直空在那里。前几年其中一户和我家闹了矛盾,今年他没经过我家任何人商量,就用铲车把我家的房子给推了,事后下午我父亲去找他理论,为何推房子,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