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份,我和他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我,男方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我准备把这套房子卖掉,可是对方拒不协助办理,由于该房子是我们03年购买,当初和原房主签订了购房合同,但一直没有过户,现在需要原房主协助,但原房主和他关系很好,并拒不协助办理,要求我和他必须一同前去,他由于想反悔,也不愿配合,像
我协议离婚后,有一正在按揭房产,女方要求我支付5万后房子归我所有,房产证押在银行,且证上是夫妻双方姓名,由于不能立即还按揭,所以房产证无法过户到我名上,我担心几年后我付完按揭后,女方不配合我过户,我该如何处理?
今年2月我与他协议离婚,房子归我,房产户名是他,现在我要求过户给我,他拒不配合,执意说过户给孩子他就同意,可是过户给孩子的花费用我支付不起,他也不负担,我的意思就要求过户给我怎么办(我家的户口本户主是他,房照名字是他) 对于我过户的时间期限法律上有约束吗,比如什么时间内。我已经50岁了,我是88年结婚的,
我协议离婚后,在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书,三年后现在我想办理房产过户,但前妻不配合,律师回答对方有协助过户的义务,若是对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凭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我想问清楚是拿到生效的判决书就可以到房管局办,还是拿到生效的判决书要申请强制执行,取得协助执行通知书,房管局才会办
我和前妻2007年7月在杨凌民政局办理离婚,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约定正在按揭的一套西安的房产(房产证只有我的名字,贷款合同上有她的签字)归我所有,现在我准备还完贷款拿回房产证,但前妻不愿意配合我房产交易除去她的名字,我有什么办法能快速解决这个问题,因为非常急,法院起诉的话最少要多少天?
离婚一年,离婚协议:房产归我,对方有义务配合我做房产过户。(当时没有做公证) 但现在对方反悔,找我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