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有子女3人(外公早已过世),我母亲,大舅,小舅。外婆于1996年过世。我母亲与小舅常年居住在成都,大舅居住在外地(已有30多年)。小舅于前几年过世(有死亡,遗留一套没有产权证的住房(单位解散时用解散费给的房款,有全套证明,经过协商,现可以办产权证了),经查,小舅之前离过婚但是没子女。经协商,大舅愿意放弃房产的继承,问:我母亲需要什么手续才能把产权证办成自己的名字?注:现已有的资料;小舅、外公、外婆的死亡通知单,离婚证,户口本,购房协议,证明,收据
各位专业人士好!本人在广州工作,正值而立之年需要在广州市区置业。现在看好一套天河区的房子,业主急于出手回笼资金在越秀区再置业,让三岁儿子后面能在越秀区就读小学,现业主同意交易的前提是:房屋成交后三年内,其妻子与儿子的户籍仍保留在该房屋户籍名下。请问我把该房子买下来后会有什么问题?该如何解决?跪求答复
我家房子4年前建的,是外公老房子拆掉重建的,跟爸妈出钱一起建的,但房子的房产证 土地证都写着我外公的名,现在我妈死了,我爸要娶新老婆一直要把房子转到他名下,我、我姐跟外公都不同意,我外公现在要把房子转到我跟我姐的名下,合不合理?还有,是不是房产证,土地证写着谁名就是谁的?在法律上我爸有份吗? 还有,如
20多年前,一位父亲将土筑草盖的两间房分给大儿子(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不要,重新找地方盖了房。父亲就将三间卧房 一间厅房 一间厨房 一个院坝全部赠于小儿子。之后小儿子在这父亲赠于的房子里娶妻生子,期间房屋证更新为:{户主:小儿子,成员:小儿子的妻子 女儿 母亲}.母亲由小儿子赡养到2007年去世,父亲由大儿子赡
此房为老公房无产权,目前户主为我阿姨(常驻),此房户口内除户主外就是我(非常驻),1.想询问如果拆迁的话类似案例的赔偿依据或公式,2.常驻户口和非常驻户口是否有别,3.另外此老公房如果在户主百年后是作为遗产继承给户主其子还是在户口本内其他人,也就是我的名下?谢谢,盼复
我家的房子是买(另一方用A表示)A的地皮 ,而A是当初买的以前的供销社的集体土地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 但我们买了A的地皮盖了房子没有房权 我想咨询一下 ,像我家这种情况,能不能办房产证啊 怎没办啊 如果像我们这种情况 赶上拆迁的话 跟别人的有房权证的房子待遇会一样吗 会不会有麻烦啊 谢谢
我外公在80年代从我大舅手中购买了一处农村房产,当时是我外公出钱购买给我太公(外公的父亲)居住的,后来外公把太公接到了城里居住,农村的房产卖给另外一人。外公从大舅手中购买房产时,是签订了买卖合同的,上面有外公的印章,太公的手印,大舅的印章,还有另外一个证人的印章。但是2010年,大舅妈跑到现在农村房屋的房
我在我所住的小区购买了一30平米的车库,开发商只给了我一张收据和一张协议,协议说我对该车库只有使用权,无产权,使用年限和该小区住房相同,想请教如果以后拆迁我能得到赔偿吗,我可以购买吗,如购买了我可以采取什么方式来降低我的风险呢?谢谢
该房屋是三户人共同拥有(即一张总契、三张分契),而这三个产权人均已身亡,但一直都未办转名手续。而我是其中一张分契的继承人(本人已办公证),现想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房管局规定若某一方需对房产证进行更改,必须所有产权人一起去办理,但现在另两名业主的继承人不愿配合,且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有做了公证,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