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哥是本身就吸食麻果的,在去武汉买麻果的途中经过收费站时被检查站的人抓获,公安局当时抓到他时,有1700颗麻果,克数大概是166g,然后公安局里做的口供三次都是说自己吸食,在抓获他时做了尿检也是阳性。中检后来开庭时建议法院是以非法运输定罪,刑期是无期。我请的律师申辩的是非法持有。后来法院让我交了1万元的罚金,说如果不交就是无期,我交了,23号宣判是15年,但是律师觉得还要上诉,我想请问,到底该不该上诉,另外上诉的机会到底有多大,因为他的事情,家里已经家徒四壁了,所以现在我很纠结,到底该怎么办,希望大家能帮忙,谢谢!
近期查获一名对象身上有他人信用卡30多张,这些卡专门用于套现和“养卡”。按规定,信用卡只能由卡主本人使用,而卡主知道自己的卡在对象身边使用。对对象而言,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
我一个朋友以村里修公路为名购买了六件炸药和一百枚雷管,后全部转让给了非法开矿的老板,从中只获利600多元,但在运输途中被派出所查获。请问我朋友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还是非法转让爆炸物品行为?
我一个朋友以村里修公路为名购买了六件炸药和一百枚雷管,后全部转让给了非法开矿的老板,从中只获利600多元,但在运输途中被派出所查获。请问我朋友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还是非法转让爆炸物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