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本人于2008年报名广州某民办复读学校参加高考复读。 今年放榜后,该校事先没有得到我的同意,将我的姓名及成绩在广州日报广告版中列出,以此用于商业用途来招揽生源。 不仅如此,该校还在其网站上公布我的录取学校。 不过我并不想让社会知道我这么多的个人隐私。 请问:该校是否侵犯了我的姓名权或隐私权?有没有造成侵权行为? 谢谢!!
我朋友因为一些家事,把对方的所作所为,事情属实且无夸大情况。以邮件的形式发给对方的同学,让他们真正了解这个人的实质。这算不算侵犯个人隐私,会有什么后果?
帮一个公司做网站签订了个人对公司的合同,写明按照对方公司邮件确认的方案建设网站并于3月19号交付,3天内必须验收,验收3天内付款。对方在明确确认了方案并且交付网站之后一直要求修改,并且迟迟不确认验收和付款,说是细节部分有待公司商榷。请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还是直接起诉?
在职其间代表公司向合作方领取下属部份津贴进行发放,以对帐型式返还,是否属于个人行为
本人在某公司在职其间程经向自己负责区域内的一个合作方代表公司向其预支过下属的部份津贴进行发放,次月从公司的资源中对帐型式返还给该合作方,合作方对帐确认无议,事后近三年该合作方拿出有本人签名的发放单据催本人还款,说是本人个人名义的借款,这种情况该怎样处理?
我和对方有点纠纷去派出所是对方知道了我有前科,后告诉我妻子,以前妻子不知道,现在知道后跟我吵架,直接影响到我的家庭,能否追究对方法律责任,应该告他什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