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农村建设中给农民分配安置房和人口补足,是否就可以要求农民无条件的放弃土地使用权,强迫我们离开?
政府为了建设新农村,把4个村的村民集中到市郊安置房。每个农民享受38平方,独生子女年满16周另加40平米。农村户口每人补贴3.5万元,家中的楼房按每平方80元,平房按每平方40元补贴拆除。家中其余所有的院子、围墙、猪栏、厕所、果树、小房子等按每户4000元折算。达到退休年龄每月拿近300元的退休工资。田地无条件上交(必须签订一份【申请自愿将田地无条件上交】)。据说少数人不签以后会停电停水,强行赶走。其实我们很多人不愿签,因为我们这很富裕,环境也很好,道路高速联通。我们想知道如果我们不走,政府是否真的能赶我们走,停电停水。他们这么做合法吗?我们该咋办?
有一私房,原国有土地使用权承租人死亡多年. 1.其原有的同住人是否可以法定继承土地使用权? 2.如果能继承.其中因家庭纠纷,已于4年前,由法院判定房屋归甲,由甲支付补偿款于乙.那么是否土地的使用权一并归甲所有. 3.乙的户籍还在该私房中,乙已于2年前结婚,并有一小孩.现在房屋面临拆迁.乙及其家属是否可以以共同承租人或者
原属农村户口,因自主谋生,户口已迁外地城市或城镇,土地重新调整,是否可以得到分配
原属农村户口,因自主谋生,户口已迁外地城市或城镇,土地重新调整,是否可以得到分配
原属农村户口,因自主谋生,户口已迁外地城市或城镇,土地重新调整,是否可以得到分配
原属农村户口,因自主谋生,户口已迁外地城市或城镇,土地重新调整,是否可以得到分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随着地上房屋的继承或被赠与而被获得? 如果可以,应到何部门办理?要怎样的手续?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改变为宅基地,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道规划为公用地方,原土地使用权方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改变为宅基地,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道规划为公用地方,原土地使用权方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在田林县政府以每亩14600元的超低价格收购农民的土地 因是建设公路 农民还可以没什么怨言 后来还是以14600元的价以国家的格名誉强行收购农民的土地建房用;这样合理吗 是否有人可以回答我
因前几年相应党的政策买了城镇户口,而今我们这里农村开发,土地赔偿金及安置房分配我们这些非农户口的人都不能参与分发,但是我们这些人既没有工作,也没有享受低保,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